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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农牧科技和水利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0-30 阅读次数:0

囊谦县农牧科技和水利局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现我县草原生态平衡,积极推行“以草定畜”制度,县农科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严格要求下,按照省、州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反意见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把解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摆在首位,采取多种举指,抓牢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题整改工作,目前相关间题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牧科技和水利局反映。联系人:马小燕、联系电话:13099745519。


一、整改任务
(一)、圈窝种草是增加牧草储备、维护草畜平衡 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减畜计划的有效整改措施。督察发现, 玉树州囊谦县和玉树市在整改上玩数字游戏,在上报圈窝种 草等相关数据中“注水”。2018年,两县市分别上报圈窝种 草面积9.6万亩和 14.45 万亩,经督察组核实实际只有 3.6 万亩和 3.4 万亩;囊谦县还故意夸大牧草亩产量,认定圈窝 种草亩产超过 6600 公斤,实际只有 2800 公斤;玉树市圈窝 种草实际产量为 1650 公斤/亩,但在计算理论載畜量时却采 用 3300 公斤/亩标准测算,数据严重失真。此外,囊谦县上报“粮改饲”面积 4.3 万亩,实际只有 1 万亩;囊谦县和玉树市“黑土滩”治理后亩产 300 公斤鲜草,整改报告却将其 “修改”为 300 公斤干草,导致理论载畜量瞬时翻番。

(二)按照青海省《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暂行办法》 要求,各级政府应逐级签订 2016-2020 年禁牧和草畜平衡责 任书,切实做到草畜平衡。但青海省与市州、市州与下辖县 (市、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均没有明确理论载畜量要求,全 省 2719 万羊单位的理论载畜量“空转。

 

二、整改措施

(一)5月26日,我局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把责任落到了实处。

5月27日,召开部署会,将整改工作分解到各站各科室,责任到人,并每周进行一次整改情况汇报。重新安排统计员与统计局对接,重新对我县草原生产力及牲畜数据进行核算,做好秋季圈窝种草亩产量统计,详细统计出栏数和载畜量。

5月2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江源”保护区已实施生态修复中后期管理》的通知,起草县与乡的管护责任书和牲畜出栏目标责任书。

6月3日-6月4日,囊谦县政府副县长永江带领县农牧科技和水利局局长和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先后前往东坝乡、着晓乡和白扎乡实地督导调研三乡圈窝种草、牲畜出栏、农田管理和粮改饲工作。

6月14日-6月29日,我局吾华才宁同志带领相关技术人员对我县9乡1镇人工饲草(圈窝种草)种植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建立“粮改饲”项目工作台账,认真检查落实5.2万亩粮改饲任务实施情况。建立饲草种植档案和牲畜出栏档案。利用退化草场改种一年生牧草5000亩,并继续扩大种植面积。

6月22日,永江副县长、刚永武副县长听取了环保局和十乡镇关于第二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十乡镇签订了2020年农牧业目标责任书。

8月16日-9月27日,州畜牧站工作小组与我局工作小组进行囊谦县饲草料测产工作。

10月3日,我局统计2020年囊谦县圈窝种草面积和“粮改饲”任务完成情况。

10月4日,我局向囊谦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上报2020年全县圈窝种草面积和“粮改饲”任务完成数据。

10月30日,我局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并向县政府请示公示。

(二)载畜量核算

根据《青海省农牧厅关于规范统一草原载畜量数据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农草〔2017〕339号),对我县理论载畜量以及现有存栏牲畜数量等基本情况全面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1、养殖资源

(1)、天然草地

根据第一次全省草地资源调查成果,囊谦县天然草原草畜平衡面积为442万亩。

(2)、人工种草

根据2020年囊谦县圈窝种草统计结果显示,全县共有圈窝种草9.7252万亩。

(3)、农作物秸秆(含“粮改饲”)

2020年全县共种植粮食、油料、饲草料等作物12.83万亩。

(4)、“黑土滩”治理及改良草地

近五年内,全县共有“黑土滩”治理面积14万亩,草地改良面积15万亩。

(5)、人工饲草地1.5万亩。

(6)、购入饲草料共计110吨。

2、理论载畜量核算

(1)、天然草原:全县天然草地草畜平衡区442万亩,按牧草可食利用率70%,每羊单位每年食草1460公斤计算,理论载畜量为54.65万羊单位;

(2)、人工种草:囊谦县一年生人工草地9.7252万亩,按90%可食利用率计算,理论载畜量为8.58万羊单位。

(3)、农作物秸秆(含粮改饲):可收集秸秆的面积为7.63万亩,粮改饲5.2万亩,理论载畜量为12.59万羊单位。

(4)、黑土滩及改良草地:黑土滩14万亩,改良草地15万亩,两项共计理论载畜量为9.66万羊单位。

(5)、人工饲草地1.5万亩,理论载畜量为0.72万羊单位。

(6)、购入饲草料共计110吨,理论载畜量为0.57万羊单位。

以上六项合计:2020年囊谦县全县理论载畜量为86.77万羊单位。

3、牲畜存栏量折算

根据囊谦县统计局《2019年囊谦县统计年鉴》,2019年末(2020年初)全县各类牲畜存栏为25.0080万头只匹。其中:牦牛24.5292万头,绵羊0.2023万只、山羊0.0009万只、马0.2756万匹。根据《青海省天然草地载畜量计算标准》,幼畜比重分别为:绵羊、山羊占21.32%,牛占49%,马占50%;绵羊=1羊单位,山羊=0.8羊单位,小羊0.4羊单位;牦牛=4羊单位,小牛2.8羊单位;马=6羊单位,小马3羊单位。经折算,全县各类牲畜折合85.1111万羊单位。

三、整改成效

2020年囊谦县理论载畜量为86.77万羊单位,实际年末存栏量为85.11万羊单位,潜载1.66万羊单位,潜载率1.9%。依据《青海省农牧厅关于规范统一草原载畜量数据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农草【2017】339号)的要求,超载率在10-15%之间为临界超载,10%内为动态平衡的标准,囊谦县载畜量符合草畜平衡标准。

 

  

囊谦县农牧科技和水利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