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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昭昭 法网难逃 囊谦县公安局成功告破“2·03”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3-22 阅读次数:0

2018年2月3日凌晨1时许,在囊谦县香达镇香达东街公安巷一处居民住宅房内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经县公安机关现场勘验,犯罪嫌疑人尤某等人在受害人彭某家中喝酒,因琐碎事情发生口角,尤某把受害人彭某及一名劝架人员捅伤,受害人彭某某当场死亡,另一名伤员被紧急送往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案发后嫌疑人逃亡白扎乡方向。


案发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案,本着命案必破的原则,组织警力,多措并举,加大对嫌疑人藏匿地点的摸排走访力度和技术侦查力度,通过网侦、图侦、技侦、刑侦等技术手段,利用特情耳目搜集线索,对有藏匿嫌疑的地点进行了地毯式搜索,让嫌疑人始终处在高压之下,同时加大对嫌疑人亲属的思想工作力度,主动约见,讲解法律政策,教育嫌疑人家属一定要端正思想认识,敦促犯罪嫌疑人走上悔过自新之路。


   通过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州公安局刑警支队、技侦支队、类吾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大力协助和县公安局全体民警近一个多月的摸排侦查、进山搜寻和强大的政策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尤某,于3月21日凌晨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至此,“2·0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成功告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