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核发《因私普通护照》 |
类别 |
■审批 □备案 □服务 □本地便民利民服务 |
业务流转 |
依托青海公安出入境管理系统进行业务流转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主席令50号)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
实施机关 |
公安部委托授权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
办理地点 |
囊谦县公安局 |
咨询电话 |
0971-8871147 |
申请条件 |
准予批准的条件: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或监护人结婚证)、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双方需同时到场)。 3、提交申请人6个月内直边免冠正面白底2寸彩色照片认证回执。 4、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大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民主党派及金融、保险等行业等登记备案人员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其余登记备案人员根据规定出具报备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出具意见。 5、提交与申请证件种类、事由相应的材料。 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须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不准予批准的条件:相关单位、部门报备的法定不准出境人员以及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不予批准。 |
办理时限 |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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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免费 ■护照:160元人民币(本);加注: 20元人民币(枚) |
收费依据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93号;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公安出入境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9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公安部《关于做好降低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收费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境传[2017]384号。 |
备注 |
□接受网上申请 ■接受快递申请 ■接受网上预约 |
是否能够实现“零见面”办理:□能 ■不能 不能实现的原因:■需要采集申请人指纹等生物特征; □涉及警务秘密,需要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申请; □其他: 申请人最少需要前往公安机关 1 次,其中 第一次: 采集申请人现场照片、指纹及现场手写签名。 第二次: 第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