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退伍军人安置、义务兵优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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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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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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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退伍证; 2、退伍行政介绍信; 3、入伍通知书; 4、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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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县民政局(香达东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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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办理: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
办理电话 |
0976-8871032 |
办理流程 |
1、对退役士兵档案进行审核,挑选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通知他们报到时带办理材料; 3、向市退役士兵安置办申请自主就业金省财政承担部分; 4、组织自愿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培训。 5、为退役士兵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