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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玉树”藏文名称“ཡུས་ཧྲུའུ”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2-13 阅读次数:0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使用“玉树”藏文名称“ཡུས་ཧྲུའུ”的通知

 囊政办〔2018〕207号

  2018年12月1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2018年11月20日,玉树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玉树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玉树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就规范使用“玉树”藏文名称“ཡུས་ཧྲུའུ”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州政府工作安排,现就规范使用“玉树”藏文名称“ཡུས་ཧྲུའུ”通知如下:

一、“玉树”藏文名称“ཡུས་ཧྲུའུ”是经上级国家有关部门审定的规范名称,自玉树藏族自治州建政以来沿用至今。更变地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二、“玉树”藏文名称仍使用“ཡུས་ཧྲུའུ”,停止使用“ཡུལ་ཤུལ”。今后,全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门牌、牌匾、印章以及所有公文和公务往来文头必须严格规范使用“玉树”藏文名称“ཡུས་ཧྲུའུ”,不得使用“ཡུལ་ཤུལ”。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清理整顿各种不规范使用“玉树”藏文名称“ཡུས་ཧྲུའུ”的现象。

四、县民语办要牵头严格落实《玉树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规定,指导全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规范使用“玉树”藏文名称“ཡུས་ཧྲུ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