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囊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囊谦县“十三五”易地扶贫 搬迁项目规划》《囊谦县“十三五”异地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实施方案》《囊谦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 第一章  基本形势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三章  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第四章  建设任务 第五章  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第六章  效益分析 第七章  政策保障 第八章  组织实施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9-14 阅读次数:0

 

囊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囊谦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规划》

《囊谦县“十三五”异地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实施方案》

《囊谦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规划》的通知

 囊政〔2018〕116号

2018年9月1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囊谦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规划(2016—2020年)(修编稿)》《囊谦县“十三五”异地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实施方案(2016—2020年)(修编稿)》《囊谦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规划(2016—2020年)(修编稿)》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囊谦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4日


  

   - 1 -

第一章  基本形势 - 1 -

第一节  基本情况 - 2 -

第二节  “十三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3 -

第二章  总体思路 - 8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8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8 -

第三节  规划目标 - 10 -

第三章  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 11 -

第一节  实施区域与搬迁规模 - 11 -

第二节  搬迁方式 - 12 -

第三节  安置方式 - 13 -

第四节  年度搬迁安置计划 - 13 -

第四章  建设任务 - 16 -

第五章  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 24 -

第一节 补助标准 - 24 -

第二节  投资估算 - 24 -

第三节  资金筹措 - 25 -

第四节  分年度投资 - 27 -

第六章  效益分析 - 27 -

第一节  社会效益 - 27 -

第二节  生态效益 - 28 -

第七章  政策保障 - 28 -

第八章  组织实施 - 33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易地扶贫搬迁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中共青海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都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实施精准扶贫方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易地搬迁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囊谦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精神,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具体部署和安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项目区,对全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项目区的搬迁对象、搬迁原因、搬迁方式、安置方式、群众意愿、基础设施建设、后续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现状与需求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在摸清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和确定安置资源的基础上,立足囊谦县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取得的成果和得到的经验教训,特编制《囊谦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力求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提高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和人民生活整体质量,全面建成小康。规划范围涉及全15161199户、5926人。

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规划基期2015年。

第一章  基本形势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省委、省政府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决定继续加大对居住条件恶劣、地质灾害频发、生态环境脆弱以及吃水难、用电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地区的贫困群众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力度,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为全面实现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实现2020年全面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十三五是扶贫攻坚脱贫的决胜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囊谦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工作八个一批扶贫专项行动方案和六个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县政府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一方水土养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易地搬迁,实现整体脱贫目标。 

为此,囊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负责人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进行多次走访,听取群众意见,与其共同确定脱贫方案。根据实地调查,目前囊谦县有1199户、5926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8934243人),居住在自然条件严酷,平均海拔在4000m左右的高寒牧区,群众居住地属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现有的草场资源无法承载更多的牲畜;受地理位置及自然条件的限制,当地产业结构单一,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依靠畜牧业和少量农业,收入低且不稳定,群众增收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在现有生产技术条件下,部分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从根本上无法脱贫致富。另外,恶劣的自然条件及不利的区位条件,使得群众普遍存在上学难、就医难及行路难等问题。

近年来,虽经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不利的区位条件,使得该地区贫穷落后的状况从根本上难以得到改变,属扶贫攻坚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囊谦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委制定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在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分类实施的原则基础上,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在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降低草畜矛盾的前提下,结合县域内城镇化建设,利用国家脱贫攻坚的有利契机,根据群众意愿,决定将居住在自然环境恶劣、生存条件差的151611995926人纳入十三五易地搬迁计划,立足于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决定采用零散搬迁,集中、自主安置方式实施易地扶贫,彻底解决其上学难、就医难及行路难等问题;为实现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群众脱贫的目标提供保障,同时为到2020年与全国人民一起步入小康的目标夯实基础。

第二节  “十三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 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扶贫开发工作,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扶贫搬迁,201511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实施精准扶贫方略的一项重大措施,121日召开了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做出重要批示,汪洋副总理从准确把握形势、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做了安排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资金来源、支持政策和职责分工,给青海省易地扶贫开发工作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2.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青海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印发《关于打赢扶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制定了《青海省易地搬迁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在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骆惠宁书记提出: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也是本轮脱贫攻坚战的当头炮。郝鹏省长提出:易地搬迁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力抓手。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建房补贴力度,完善后续产业扶持政策,用好用活土地政策。同时州委、州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囊谦县易地扶贫搬迁住房管理办法》、《囊谦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发展方案》等一系列政策、管理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3国家扶贫资金投入逐年增大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财力不断增强,公共财政职能不断强化,财政资金正在向西部地区和农村牧区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向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倾斜。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提出通过逐年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调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专项建设债券基金、低息金融长期贷款等方式,安排约6000亿元解决1000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同时,为进一步体现扶贫政策的精准性,考虑到不同区域地方政府的筹资能力,实行区域差异化补助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主要用于搬迁对象住房建设。十三五青海省计划投入资金88.66亿元,采取集中安置和自主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在8个市(州)、38个县(市、区)的279个乡(镇)、1234个村实施易地扶贫项目,搬迁安置52480200067人。国家和省级投资力度的加大,为囊谦县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

二、有利的发展条件

1.多年的探索实践,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囊谦县多年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通过整合资源,与产业调整、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生态建设等项目的有机结合,统筹城乡发展等,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模式,从项目的计划管理、工程实施、人员组织,部门协调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新阶段易地扶贫开发的实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安置区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条件较好

项目安置区所在地主要在交通便利,地理位置相对优越,建设区位条件相对优越,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学校、卫生室等设施相对齐全,有利于开展易地扶贫工作。

3群众积极性高,搬迁意愿强烈

通过多年的易地扶贫搬迁,从生存条件恶劣的贫困地区搬迁到生存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搬迁群众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交通、通讯更加便利,对外信息交流日趋频繁,群众就医、子女就学等公共服务得到有效保障。已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搬迁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群众搬迁积极性高,搬迁意愿强烈。

4.发展后续产业,能稳定增加农牧民收入

搬迁群众安置后,一方面利用原有的草场、复垦的原宅基地、耕地继续进行农牧业生产,通过合理调整农牧业结构,提高生产水平。同时搬迁群众可借助于安置区便利的交通和区位条件,从事劳务输出和二、三产业,增加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面临的挑战

(一)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重,时间紧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投资大,建设内容多,涉及面广,农户建房和水、电、路、学校、卫生等基础设施以及后续产业建设都要全面实施。加之,囊谦县地处高寒地区、年均施工期短、大多数建筑物资需从1000km外的西宁市采购,这些因素都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20162018年期间要完成1516个村(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囊谦县安置搬迁户11995926,任务重,建设难度大。

(二)农牧户自筹资金能力弱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大部分群众目前居住在偏远高寒牧区,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畅,信息闭塞,生产发展条件差,经济结构单一,劳动技能缺乏,自我发展能力不足,贫困群众增收缓慢,家庭储蓄较少,搬迁群众建房或购房自筹资金大,群众自筹资金难度大。

(三)整合配套项目要求高

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要求高,工程建设从以往解决贫困群众的生存环境改善,向现阶段落实搬迁安置、解决搬迁村基础及公益设施配套、发展后续产业转变,确保搬迁户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易地搬迁项目除修建住房外,需要配套水、电、路、卫生室、党员活动室、学校、广播电视、后续产业等建设,工程建设的项目及投资整合力度增大。

(四)培育发展后续产业,十分迫切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解决了住房等基础设施,使贫困农牧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搬迁人口大都集中在高寒牧区,生产经营理念滞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户合作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不高,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均处在起步阶段,直接影响着农户家庭收入与经营水平。虽然,近年来,部分搬迁群众在政府的帮助下,后续产业发展初现端倪。但由于搬迁户家底薄,自身素质较差,缺乏实用技术和市场风险意识,导致搬迁群众后续产业选择十分困难。因此,培育发展后续产业十分迫切。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以集中安置和自主安置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培育后续产业,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和资源整合,动员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在搬迁方式、选择安置地点、安置方式、户籍管理等关键环节,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积极稳妥组织实施,为搬迁群众脱贫致富创造环境、打好基础。不搞强迫命令,防止以易地扶贫搬迁之名搞运动式搬迁。

二、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群众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政府不搞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因建房而返贫。

三、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立足资源特点,考虑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群众的收入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农村危旧房改造、城乡保障性住房、生态保护建设、发展非农产业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探索搬迁安置方式,科学规划,合理确定有利于群众发展的安置方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科学规划,采取差别化扶持政策,强化规划对各类资源的整合引领作用。

四、精确瞄准,创新机制。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自愿的基础上,努力做到应搬尽搬,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按照拼盘整合、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类资金资源,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自力更生、政府支持。充分尊重搬迁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其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建设新家园。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扶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帮助搬迁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

六、整合资源、合力攻坚。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顺利实施,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采取合力扶贫攻坚,不断加大整合资金的力度,达到集中投入、配套建设、全面发展、整体推进的目的。

第三节  规划目标

按照省委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囊谦县到2020年将实现贫困县摘帽。到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得到巩固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收入水平明显提升,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总体目标

“20162018期间,对全县1199户、592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93户、4243人)生存条件严酷、扶贫开发难度大、就地无法脱贫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水平明显提高,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

二、具体目标

20162018年,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县11995926的搬迁安置任务。具体为:

1.户均建房达到国家安全住房标准;

2.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发展特色农业与设施农牧业,扶持与培育二、三产业,有效带动搬迁群众后续产业的发展;

3.解决项目户的生活用电、出行道路及饮水安全问题;

4.普及义务教育,使贫困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

5.开展科技扶贫,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使项目区贫困群众每户有一名掌握农牧业实用技术或掌握从事其它产业的劳动技能;

6.实现村村有卫生室,人人享有医疗、保健、防疫条件,基本消灭地方病,婴幼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达到囊谦县同期控制目标水平。

第三章  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第一节  实施区域与搬迁规模

一、实施区域

十三五时期,囊谦县易地扶贫搬迁涉及香达镇、白扎乡、吉曲镇、吉尼赛乡、娘拉乡、东坝乡1516个村(社)。详见表3-1

3-1               囊谦县易地搬迁户数及人数统计表

序号

乡(镇)、村、社名

建设年限

搬迁户数、人数

小计

建档立卡贫困户

非建档立卡户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1

香达镇巴米村

2016

31

143

31

143

 

 

2

吉曲乡保然格村

2016

8

25

8

25

 

 

3

白扎乡巴麦村巴麦社

2016

110

646

54

299

56

347

4

香达镇砍达村

2017

102

432

102

432

 

 

5

香达镇冷日村

2017

97

497

97

497

 

 

6

吉曲乡改多村

2017

117

611

96

485

21

126

7

娘拉乡上拉村白拉社和交多社

2017

58

267

39

185

19

82

8

吉曲乡瓦卡村

2017

76

484

29

138

47

346

9

吉曲乡多改村

2017

112

522

69

300

43

222

10

吉尼赛乡拉翁村

2017

49

281

18

96

31

185

11

吉尼赛乡瓦作村

2017

31

168

31

168

 

 

12

吉尼赛乡麦曲村

2017

19

122

19

122

 

 

13

吉尼赛乡吉来村

2017

15

71

15

71

 

 

14

白扎乡也巴村

2017

158

712

69

337

89

375

15

吉曲乡山荣村

2018

83

312

83

312

 

 

16

吉尼赛乡麦曲村

2018

31

133

31

133

 

 

17

吉尼赛乡瓦作村

2018

13

61

13

61

 

 

18

东坝乡果永村

2018

89

439

89

439

 

 

    

 

1199

5926

893

4243

306

1683

二、搬迁对象

囊谦县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在当地扶贫投资成本过高,且难以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山大沟深、居住分散,行路难、吃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突出,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就地无法解决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搬迁规模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搬迁群众的选择主要考虑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且生存条件恶劣,既使投入大量资金和技术也无法就地解决生产生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规划确定在1516个村(社)实施易地搬迁安置1199户、5926。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93户、4243人,非建档立卡贫困户306户、1683

第二节  搬迁方式

依据不同贫困原因及迁出地村落分布情况,采取零散搬迁方式。

主要针对生活在山大沟深、生存环境条件极差,就业、上学、就医、行路难、缺水,无发展空间、产业结构单一的贫困村,将这部分行政村或自然村采取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元,采取零散搬迁方式。

第三节  安置方式

囊谦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采用集中方式安置和自主安置两种方式。

一、安置规模

共涉及1516个村(社),安置群众1199户、5926。其中:集中安置1127户、5636、自主安置72户、290人。

二、安置条件

1. 安置区地理位置

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村安置点为42个,安置点平均海拔约为37004340m,安置地距迁出地的距离约0.950km,详见表3-2

 

3-2            各安置点经纬度、海拔、距迁出地的距离及占地面积

序号

项目名称

安置地

经纬度

海拔(m

距迁出地(km

占地面积(亩)

1

2乡(镇)2村易地扶贫搬迁

巴米村

N32°11′E96°25′

3700

4

24.8

然格社

N31°57′E96°00′

3800

12

6.4

2

白扎乡巴麦村巴麦社易地扶贫搬迁

多然滩

N31°52′E96°33′

3900

15

40

改金才滩

N31°49′E96°28′

3900

0.8

37

3

白扎乡也巴村易地扶贫搬迁

帮达滩

N32°11′E096°30′

3630

43

131

4

吉尼赛乡3村易地扶贫搬迁

瓦代滩

N32°05′E95°49′

3910

210

13.3

洛优阿尕

N32°07′ E95°46′

3930

214

10.5

东塘滩

N31°49′E96°28′

3900

2

10.5

查如康达

N32°04′E95°52′

3900

2

11.2

5

吉尼赛乡拉翁村易地扶贫搬迁

扎让卡

N32°04′E96°59′

3880

35

34.3

6

吉曲乡多改村易地扶贫搬迁

多牧

N31°55′E096°04′

3820

3.5

28

改都

N31°58′E096°07′

4340

1.5

2.1

江强

N31°55′E096°06′

4130

1.3

5.6

江强达

N31°56′E096°06′

4180

1.2-2

5.6

江强普

N31°57′E095°52′

4300

50

9.1

江曲卡

N31°55′E096°04′

3750

2.3

11.2

色上格

N31°57′E095°49′

4320

30

16.8

7

吉曲乡改多村易地扶贫搬迁

改达滩

N31°53′E96°09′

3770

3.5

21.7

多热普

N31°54E96°09′

3820

2.5

24.5

改囊达

N31°54′E96°09′

3850

3

15.4

亚尕滩

N31°56′E96°09′

3990

2

20.3

8

吉曲乡瓦卡村易地扶贫搬迁

然玛莱

N31°53′E096°3′

3980

1.5-4

25.9

高号格

N31°54′E096°01′

3840

23

7

保义达

N31°54′E096°02′

3800

20

9.8

芒青格

N31°52′E096°02′

3940

20

7

忙群囊

N31°52′E096°02′

4000

15

3.5

9

娘拉乡上拉村白拉社和交多社易地扶贫搬迁

白拉社

N32°06′E096°45′

3610

5

13.3

交道

N32°05′E096°46′

3640

2

27.3

10

香达镇砍达村和冷日村易地扶贫搬迁

康荣达

N32°16′E096°28′

3680

47

21

日宗达

N32°14′E096°29′

3650

24

7

帮达滩

N32°11′E096°30′

3630

12

65

11

东坝乡果永村易地扶贫搬迁

东坝乡政府

N32°18′E95°35′

4110

6

62.3

12

吉尼赛乡2村易地扶贫搬迁

久然

N32°04′E95°48′

3900

1

5.6

然加

N32°04′E95°48′

3900

1.6

4.9

达着卡

N32°04′E95°48′

3900

0.8

3.5

要尔格

N32°04′E95°48′

3900

1.5

4.2

多赏卡

N32°04′E95°48′

3900

0.9

3.5

永加义玛

N32°04′E95°59′

3900

1.20

4.9

永新荣囊

N32°04′E95°59′

3900

0.9

4.2

13

吉曲乡山荣村易地扶贫搬迁

波昂永

N32°03′E096°10′

4020

25

17.5

美那永

N32°00′E096°11′

3910

29

16.8

格郭永

N31°59′E096°12′

3840

516

23.8

2. 场地地形地貌

各安置点相对比较平坦,安置地总占地面积为约817亩,能满足满足社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需要。

第四节  年度搬迁安置计划

计划2016~2018年在香达镇、白扎乡、吉曲乡、吉尼赛乡、娘拉乡、东坝乡15乡、16个村(社)实施易地搬迁扶贫项目,搬迁安置农牧户11995926(建档立卡贫困户893户、4243人)

一、2016搬迁计划

对香达镇、吉曲乡、白扎乡3个村(社)的149户、814(建档立卡贫困户93户、437实施易地搬迁,全部集中安置。详见表3-3

3-3              2016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表

序号

乡(镇)、村、社名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搬迁户数、人数

小计

建档立卡

非建档立卡

1

香达镇巴米村

新建

2016

31

143

31

143

 

 

2

吉曲乡瓦堡村然格社

新建

2016

8

25

8

25

 

 

3

白扎乡巴麦村巴麦社

新建

2016

110

646

54

299

56

347

    

 

 

149

814

93

467

56

347

二、2017搬迁年计划

对香达镇、吉尼赛乡、吉曲乡、白扎乡、娘拉乡11个村(社)的834户、4167(建档立卡贫困户250户、1336人)实施易地搬迁。其中:集中安置762户、3877人,自主安置72户、290人。详见表3-4

3-4              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表

序号

乡(镇)、村、社名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搬迁户数、人数

小计

建档立卡

非建档立卡

1

香达镇砍达村

新建

2017

102

432

102

432

 

 

2

香达镇冷日村

新建

2017

97

497

97

497

 

 

3

吉曲乡改多村

新建

2017

117

611

96

485

21

126

4

娘拉乡上拉村白拉社和交多社

新建

2017

58

267

39

185

19

82

5

吉曲乡瓦卡村

新建

2017

76

484

29

138

47

346

6

吉曲乡多改村

新建

2017

112

522

69

300

43

222

7

吉尼赛乡拉翁村

新建

2017

49

281

18

96

31

185

8

吉尼赛乡瓦作村

新建

2017

31

168

31

168

 

 

9

吉尼赛乡麦曲村

新建

2017

19

122

19

122

 

 

10

吉尼赛乡吉来村

新建

2017

15

71

15

71

 

 

11

白扎乡也巴村

新建

2017

158

712

69

337

89

375

   

新建

 

834

4167

584

2831

250

1336

二、2018搬迁计划

对东坝乡、吉尼赛乡、吉曲乡4个村(社)的216户、945人实施易地搬迁,全部集中安置。详见表3-5

3-5             2018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表

序号

乡(镇)、村、社名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搬迁户数、人数

小计

建档立卡

非建档立卡

1

吉曲乡山荣村

新建

2018

83

312

83

312

 

 

2

吉尼赛乡麦曲村

新建

2018

31

133

31

133

 

 

3

吉尼赛乡瓦作村

新建

2018

13

61

13

61

 

 

4

东坝乡果永村

新建

2018

89

439

89

439

 

 

   

 

 

216

945

216

945

 

 

第四章  建设任务

紧紧围绕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配套水、电、路、网、环卫等基础设施,完善教育、卫生、文体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扶持相关产业发展,实施宅基地复垦与整理,改善迁出区和安置区生态环境。各地区根据本地资源条件、环境承载力、产业发展基础和搬迁安置方式,确定具体建设内容。本规划仅对不县域内同地区以村为单位,对建设内容进行初步设定

一、住房建设

集中安置住房和安置小区建设要突出地域民族文化特色,按照科学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要求和相关抗震设防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规划和设计应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可采取搬迁群众自建或县、乡政府政府统一代建,群众自建房屋须遵守安置区的统一规划,严格在划定的宅基地范围内,符合房屋设计质量标准和进度安排。实施主管部门对自建房屋定期进行质量监察。相关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为搬迁群众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明确房屋产权。

1. 集中安置

 集中安置的搬迁户,建设标准参照《青海省农村牧区住宅建设指导手册》,户均宅基地0.4亩,并配备大门、围墙等。安置住房建设按照《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发改地区〔20152769号)、《青海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执行,严格执行“1人户25m22人户50m23~5人户80m26人以上户原则上人均16 m2,即原则上6人户96 m27人户112 m28人及以上户128 m2,据测算,政府性补助住房建设1199套。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除建房外,拟补助围墙、大门、厕所、硬化地坪等,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进行补助。详见表4-1

  4-1                   住宅建设任务及实施年限表

序号

乡(镇)、村、社名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住房

围墙

硬化地坪

厕所

大门

(㎡)

m

合 

1

香达镇巴米村

新建

2016

31

2623

930

1860

124

31

2

吉曲乡瓦堡村然格社

新建

2016

8

500

240

480

32

8

3

白扎乡巴麦村巴麦社

新建

2016

110

9274

1620

3240

216

54

4

吉尼赛乡麦曲村

新建

2017

19

1858

570

1140

76

19

5

吉尼赛乡吉来村

新建

2017

15

1323

450

900

60

15

6

吉尼赛乡瓦作村

新建

2017

31

2836

930

1860

124

31

7

吉曲多改村

新建

2017

112

9035

2070

4140

276

69

8

吉曲乡瓦卡村

新建

2017

76

6151

870

1740

116

29

9

香达镇砍达村

新建

2017

102

8256

3060

6120

408

102

10

香达镇冷日村

新建

2017

97

8489

2910

5820

388

97

11

白扎乡也巴村

新建

2017

158

13040

2070

4140

276

69

12

吉尼赛乡拉翁村

新建

2017

49

4072

540

1080

72

18

13

吉曲乡改多村

新建

2017

117

9964

2880

5760

384

96

14

娘拉乡上拉村白拉社、交多社

新建

2017

58

4823

1170

2340

156

39

15

东坝乡果永村

新建

2018

89

7610

1661

2336

356

89

16

吉曲乡山荣村

新建

2018

83

6046

1550

780

332

83

17

吉尼赛乡麦曲村

新建

2018

31

2504

729

814

124

31

18

吉尼赛乡瓦作村

新建

2018

13

1140

306

342

52

13

全县合计

 

 

1199

99544

24556

44892

3572

893

2. 自主安置

自主安置72户,采取货币安置的方式。自行购买住房的,凭签订的购房合同并经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后,领取购房补助。

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建设配套建设住宅建设、供水、供电、道路及公共工程等,实现安置小区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秩序良好、功能完善。

(一)供水工程

新建引水口1座,50m3的蓄水池1座,新建主管道2.58km,支管道7.12km,入户管道20km,土井255座,阀门井39座,防冻井872座,护堤0.12km。其中:

2016年:涉及2项目、3个村。新建引水口1座,50m3的蓄水池1座,新建主管道1.30km,支管道2.81km,入户管道2.60km,阀门井9座,防冻井149座,详见表4-2

4-2                2016年供水工程建设内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引水口(处)

蓄水池(m3

主管道(km

支管道(km

入户管(km

阀门井(座)

防冻井(座)

1

2乡(镇)2村易地扶贫搬迁

 

 

 

0.64

0.99

3

39

2

白扎乡巴麦村巴麦社易地扶贫搬迁

1

50

1.3

2.17

1.7

6

110

  

1

50

1.3

2.81

2.69

9

149

2017年:涉及8个项目,11个村,新建主管道1.28km,支管道2.41km,入户管道14.53km,阀门井29座,防冻井507座,土井225座,护堤0.12km,详见表4-3

4-3                  2017年供水工程建设内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主管道(km

支管道(km

入户管道(km

土井(座)

阀门井(座)

防冻井(座)

护堤(km

1

香达镇砍达村和冷日村易地扶贫搬迁

0.7

 

0.9

97

4

30

 

2

吉曲乡改多村易地扶贫搬迁

 

 

3.21

 

4

117

 

3

娘拉乡上拉村白拉社和交多社易地扶贫搬迁

 

 

1.87

 

4

58

0.12

4

吉曲乡瓦卡村易地扶贫搬迁

 

 

3.5

 

5

76

 

5

吉曲乡多改村易地扶贫搬迁

 

 

4.14

 

7

112

 

6

吉尼赛乡拉翁村易地扶贫搬迁

0.05

1.06

0.39

 

1

49

 

7

吉尼赛乡3村易地扶贫搬迁

0.53

1.35

0.52

 

4

65

 

8

白扎乡也巴村易地扶贫搬迁

 

 

 

158

 

 

 

     

1.28

2.41

14.53

255

29

507

0.12

2018年:涉及3个项目,4个村,新建支管道1.90km,入户管道2.78km,阀门井2座,防冻井216座,详见表4-4

4-4                 2018年供水工程建设内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支管道(km

入户管道(km

阀门井(座)

防冻井(座)

1

吉曲乡山荣村易地扶贫搬迁

1.48

0.66

1

83

2

吉尼赛乡2村易地扶贫搬迁

 

1.41

 

44

3

东坝乡果永村易地扶贫搬迁

0.42

0.71

 

89

     

1.9

2.78

1

216

(二)供电工程

新建10kv输电线路1.00km380/220v入户线路28.45km100kvA变压器2台、500kvA变压器1台、400kvA变压器2台,光伏电站18座,购置太阳能电源127套。其中:

2016年:涉及2个项目,3个村,新建10kv输电线路0.05km380/220v入户线路1.71km100kvA变压器1台,详见表4-5

4-5                2016年供电工程建设内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0kvkm

380/220v入户线路(km

100kvA变压器(台)

1

2乡(镇)2村易地扶贫搬迁

0.05

0.56

1

2

白扎乡巴麦村巴麦社易地扶贫搬迁

 

1.15

 

  

0.05

1.71

1

2017年:涉及8个项目,11个村,新建10kv输电线路0.95km380/220v入户线路25.84km100kvA变压器1台、500kvA变压器1台、400kvA变压器2台,光伏电站17座,详见表4-6

4-6                  2017年供电工程建设内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0kvkm

380/220v入户线路(km

变压器(台)

光伏电站(座)

100kvA

400kvA

500kvA

1

香达镇砍达村和冷日村易地扶贫搬迁

0.75

5.4

1

 

1

 

2

吉曲乡改多村易地扶贫搬迁

 

3.64

 

 

 

4

3

娘拉乡上拉村白拉社和交多社易地扶贫搬迁

 

2.3

 

 

 

 

4

吉曲乡瓦卡村易地扶贫搬迁

 

2.71

 

 

 

5

5

吉曲乡多改村易地扶贫搬迁

 

5.47

 

 

 

7

6

吉尼赛乡拉翁村易地扶贫搬迁

 

1.02

 

 

 

1

7

吉尼赛乡3村易地扶贫搬迁

 

2.17

 

 

 

 

8

白扎乡也巴村易地扶贫搬迁

0.2

3.13

 

2

 

 

   

0.95

25.84

1

2

1

17

2018年:涉及3个项目,4个村,新建380/220v入户线路0.9km,光伏电站2座,购置太阳能电源127套,详见表4-7

4-7                    2018年供电工程建设内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380/220v入户线路(km

光伏电站(座)

太阳能电源(套)

1

吉曲乡山荣村易地扶贫搬迁

 

 

83

2

吉尼赛乡2村易地扶贫搬迁

 

 

44

3

东坝乡果永村易地扶贫搬迁

0.9

1

 

    

0.9

1

127

(三)道路工程

建设主要道路10.13km,社区道路22.58 km,太阳能路灯185。其中:

2016年:涉及2个项目,3个村,建设主要道路0.45km,社区道路3.11km,详见表4-8

4-8                   2016年道路工程建设内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主要道路(km

宅前路(km

1

2乡(镇)2村易地扶贫搬迁

 

1.16

2

白扎乡巴麦村巴麦社易地扶贫搬迁

0.45

1.95

  

 0.45

3.11

2017年:涉及8个项目,11个村,建设主要道路9.68km,社区道路16.34km,太阳能路灯185,详见表4-9

4-9                     2017年道路工程建设内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主要道路(km

宅前路(km

太阳能路灯(盏)

1

香达镇砍达村和冷日村易地扶贫搬迁

1.75

3.45

96

2

吉曲乡改多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1.2

1.54

 

3

娘拉乡上拉村白拉社和交多社易地扶贫搬迁

 

2.5

 

4

吉曲乡瓦卡村易地扶贫搬迁

1.13

1.78

 

5

吉曲乡多改村易地扶贫搬迁

1.75

2.62

 

6

吉尼赛乡拉翁村易地扶贫搬迁

0.3

1.15

 

7

吉尼赛乡3村易地扶贫搬迁

2.66

1.53

 

8

白扎乡也巴村易地扶贫搬迁

0.89

1.77

89

   

9.68

16.34

185

2018年:涉及3个项目,4个村,建设社区道路3.13km,详见表4-10

4-10                    2018年道路工程建设内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宅前路(km

1

吉曲乡山荣村易地扶贫搬迁

1.72

2

吉尼赛乡2村易地扶贫搬迁

0.35

3

东坝乡果永村易地扶贫搬迁

1.06

   

3.13

三、公共设施

(一)环卫设施

新建垃圾池38个,购置移动垃圾箱15个,公共厕所480m2。其中:

2016年:涉及囊谦县白扎乡巴麦村巴麦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新建垃圾池2个,公共厕所60m2

2017年:涉及8个项目,11个村,新建垃圾池30个,购置移动垃圾箱10个,公共厕所330m2。详见表4-11

4-11                 2017年环卫设施建设内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移动垃圾箱(个)

垃圾池(个)

旱厕(m2

1

香达镇砍达村和冷日村易地扶贫搬迁

6

4

210

2

吉曲乡改多村易地扶贫搬迁

 

4

 

3

娘拉乡上拉村白拉社和交多社易地扶贫搬迁

 

4

 

4

吉曲乡瓦卡村易地扶贫搬迁

 

5

 

5

吉曲乡多改村易地扶贫搬迁

 

7

 

6

吉尼赛乡拉翁村易地扶贫搬迁

 

2

 

7

吉尼赛乡3村易地扶贫搬迁

 

4

 

8

白扎乡也巴村易地扶贫搬迁

4 

 

120 

   

10

30

330

2018年:涉及2个项目,2个村,购置移动垃圾箱5个,新建公共厕所210m2,详见表4-12

4-12                 2018年环卫设施建设内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移动垃圾箱(个)

垃圾池(个)

旱厕(m2

1

吉曲乡山荣村易地扶贫搬迁

 

 

90

2

吉尼赛乡2村易地扶贫搬迁

 

 

120

3

东坝乡果永村易地扶贫搬迁

5

 

 

   

5

 

210

(二)活动广场

新建活动广场12732m2。其中:

2016年:涉及白扎乡巴麦村巴麦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新建活动广场1000m2

2017年:涉及4个项目,7个村,新建活动广场6400m2。详见表4-13

4-13              2017年活动广场设施建设内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活动广场(m2

1

香达镇砍达村和冷日村易地扶贫搬迁

3000

2

吉曲乡多改村易地扶贫搬迁

800

3

吉尼赛乡拉翁村易地扶贫搬迁

1000

4

吉尼赛乡3村易地扶贫搬迁

1600

   

6400

2018年:涉及2个项目,2个村,新建活动广场5332m2。详见表3-14

3-14                2018年活动广场设施建设内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活动广场(m2

1

吉曲乡山荣村易地扶贫搬迁

3332

2

东坝乡果永村易地扶贫搬迁

2000

   

5332

、迁出区生态恢复

宅基地复垦和整理:凡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群众,签订原宅基地复垦协议,拆除旧房、退出宅基地。对整村整社搬迁的农牧民原宅基地实施复垦。零散搬迁户的零星宅基地和不具备复垦条件的其它宅基地,转化为农村建设用地。

第五章  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第一节 补助标准

一、集中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补助4.00万元;非贫困户户均补助5.50万元。

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历年易地扶贫项目实施的经验,参照省级有关技术标准和建材指导价格,确定各类基础设施综合造价。

第二节  投资估算

规划总投资26466.40万元。其中:建房投资18838.61万元,占71.18%;基础设施投资6616.42万元,占25.00%;公共设施投资487.38万元,占1.84%;建设用地费524.00万元,占1.98%。(详见表5-1)。

5-1                          投资估算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万元)

比例(%

住房建设

18838.60

71.18%

基础设施配套

6616.42

25.00%

1

供水工程

1383.19

 

2

供电工程

1274.71

 

3

道路工程

3958.53

 

公共设施

487.38

1.84%

1

环卫设施

27.30

 

2

活动广场

404.69

 

3

厕所

55.40

 

建设用地费

524.00

1.98%

 

26466.40

100.00%

 

第三节  资金筹措

规划总投资26466.40万元。其中:申请易地扶贫资金18350.88万元,占69.34%;行业配套2072.03万元,占7.83%;县级整合资金2758.49万元,占10.42%;北京援建投资1520.00万元,占5.74%;群众自筹1765.00万元,占6.67%。(详见表5-2)。

 

 

 

 

 

 

 

 

 

 

 

 

 


5-2                                              资金筹措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费用名称

总投资

资金来源(万元)

小计

群众自筹

易地扶贫资金

行业配套

县级整合资金

北京援建投资

建挡立卡户

非贫困户

1

住宅建设

18838.6

14898.14

 

655.46

1520.00

1765.00

694.00

1071.00

2

供配水工程

1383.19

623.09

492.93

267.17

 

 

 

 

3

供电工程

1274.71

422.82

554.57

297.32

 

 

 

 

4

道路工程

3958.53

2183.63

829.80

945.10

 

 

 

 

5

移动式垃圾箱

27.30

11.10

7.70

8.50

 

 

 

 

6

厕所

55.40

29.40

10.80

15.20

 

 

 

 

7

广场

404.69

182.70

176.23

45.76

 

 

 

 

8

建设用地费

524.00

 

 

524.00

 

 

 

 

   

26466.40

18350.88

2072.03

2758.49

1520.00

1765.00

694.00

1071.00

比例(%

100.00%

69.34%

7.83%

10.42%

5.74%

6.67%

 

 

 


第四节  分年度投资

规划总投资26466.40万元。其中

2016年计划投资4253.35万元,占总投资16.07%

2017年计划投资16833.33万元,占总投资63.60%

2018年计划投资5379.72万元,占总投资20.33%(详见表5-3)。

5-3                      分年度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2016

2017

2018

比例(%

住房建设

18838.6

3384.83

10940.86

4512.91

71.18%

基础设施配套

6616.42

815.10

5101.96

699.36

25.00%

1

供水工程

1383.19

315.44

909.25

158.50

 

2

供电工程

1274.71

55.27

1007.34

212.10

 

3

道路工程

3958.53

444.39

3185.38

328.76

 

公共设施

487.38

53.42

266.51

167.45

1.84%

1

环卫设施

27.30

0.78

21.10

5.42

 

2

活动广场

404.69

43.33

211.28

150.08

 

3

厕所

55.40

9.31

34.14

11.95

 

建设用地费

524.00

 

524.00

 

1.98%

   

26466.40

4253.35

16833.33

5379.72

 

比例(%

100.00%

16.07%

63.60%

20.33%

 

第六章  效益分析

第一节  社会效益

规划的实施,使囊谦县15161199户、5926(建档立卡贫困户893户、4243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将彻底解决贫困群众居住环境差、吃水难、行路难、就医难、行路难、上学难、增收难等问题,群众搬迁后,充分利用安置地良好的社会经济区位条件,从事二、三产业。增加群众收入,将逐步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从而达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为促进项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为实现整体脱贫夯实基础,社会效益显著。

第二节  生态效益

迁出地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地带,生态环境脆弱。长期以来,为了维系生存,人们不断对草资源的索取及气候变化的影响,加剧了该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化。通过项目实施,迁出区宅基地全部拆除、整理及恢复植被,部分低产田退耕还林还草,草场退牧还草,恢复植被,可有效的改善和修复迁出区生态环境,有利于该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在安置区,通过统一的住宅建设,使搬迁群众的整体居住环境发生了明显改善,通过集中处理生产和生活垃圾,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生态效益显著。

第七章  政策保障

一、财政和投资政策

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使易地搬迁资金投入每年有新的增长。县级财政加大中央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资金整合机制,扩大资金整合范围和规模,增加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投入。调整优化县级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

二、金融支持政策

全面落实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青海行动方案及主办银行制度,深入推进精准金融服务工作,制定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措施,扩大贴息贷款规模,大力支持种养业、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市场流通企业发展,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增收。支持建立县级扶贫融资担保平台,鼓励涉农融资担保机构向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信贷担保,针对搬迁群众底子薄、经济能力差,地方财政收入少的实际,把易地扶贫与银行优惠贷款项目相结合,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为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贴息贷款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允许整体搬迁村将安置区扶贫互助资金作为担保资金,撬动金融机构贷款,扩大资金规模。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扩大贫困地区农牧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对贫困户保险保费的补贴标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积极争取各类企业捐助资金。工商、税务部门要对易地扶贫搬迁村的新办企业、养殖小区、二三产业按相关政策给予减免税费,从而助推搬迁群众改善居住条件、发展生产、脱贫致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扶贫开发。

三、土地支持政策

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针对搬迁群众安置地难以落实的实际,将易地扶贫项目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利用整理出来的土地安置搬迁群众。健全生产土地有偿退出、置换和流转政策,凡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农牧民在承包期内保留其原有草场、林地、耕地承包经营权。农牧民自愿退出原土地承包使用权的,原集体土地使用权由村集体收回;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划确定可以转为生态用地的,由政府按照相关补偿政策给予补偿。支持村民搬迁后的宅基地复垦利用。

四、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对实施整村整社和部分搬迁的村,扶贫部门优先安排雨露计划培训,加大技能培训的力度,力争每户有一名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同时安排扶贫创业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农牧部门配套安排搬迁村发展特色种养业等增收产业项目,力争每个搬迁村都有一个增收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优先安排搬迁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力争每个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力都有就业岗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农畜产品加工、手工服饰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企业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务工。

进一步改善产业基础条件,搬迁农民继续享受青海省出台的各类优势特色产业扶持优惠政策和迁入地的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各种直补政策。鼓励搬迁群众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创办农(牧)家乐、农业生态园等。

五、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健全促进就业的体制机制,完善财政保障、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等政策,发挥中小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建立以现有职业教育资源为主体,各种社会办学力量为补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对仍从事农业的搬迁农民,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短期特色种养殖技术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助;对准备转移就业搬迁农民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不同工种按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支持农广校开办非全日制学习培训一批新型农民。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给予免费鉴定。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搬迁群众,除享受青海省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外,给予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其申请小额贷款给予三年期的财政贴息,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扶持搬迁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给予专项支持。扶贫互助资金优先覆盖安置新区。建立县、乡、村劳务输出工作服务站和劳动力资源共享、用工信息互联互通的城乡三级劳务输出信息网络,为群众外出务工搭建服务平台。大力培育一批就业服务组织和劳务输出经纪人,积极为农民进城务工牵线搭桥。采取内引外联的方式,支持企业到安置区发展产业,鼓励优先吸收本地搬迁农民务工。积极推进订单式外联劳务输出。通过建立以劳务收入为主体的增收机制,提高劳务收入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积极吸纳搬迁群众从事城乡环卫、道路养护、生态管护、森林草原防火、安置区物业管理、安保等公益岗位,力争每户至少1名劳动力实现就业。

六、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政策

对贫困家庭的学生实施15年免费教育,包括对学前3年免除保教费;对义务教育9年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对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对高中阶段3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继续提供助学金。对就读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加大资助和助学贷款力度。凡在易地搬迁进入城镇的,按照《青海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14号),放宽搬迁村民进城落户条件,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登记制度。扶贫搬迁群众户籍实行属地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办理进城入镇落户手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相关政策;民政部门负责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有关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凡是符合条件的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相关政策的覆盖。对无劳动能力的家庭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对因灾、因病等原因造成的临时致贫或返贫群众,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力度,减少因灾、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七、其它政策

(一)生态政策

易地搬迁农牧民享受原迁出区现行各项生态补偿政策。搬迁户退出耕地转为林业用地的,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享受补助。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积极争取提高对贫困农民的补偿标准。

(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政策

整村、整社及部分搬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强力推进,综合配套,以拓展搬迁安置渠道。非建档立卡搬迁户的住房建设同危房改造或奖励性住房结合起来,针对搬迁群众住房造价高和搬迁群众自筹能力低等实际问题,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把易地扶贫搬迁与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整合民政、城建、农牧等部门项目,合力建设,有效地解决群众自筹难的问题。水电路、文教卫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协调,合力攻坚,配套建设,使实施整村整社及部分搬迁的村,达到有住房、有产业、有安全饮用水、有照明、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村级活动场所、有广播电视的目标。

第八章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要建立省级统管,州级协调,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搬迁到村,责任到户的工作运行机制。在已成立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扶贫局以及规划涉及范围内的各乡镇为主要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县扶贫局和项目涉及乡镇主要领导为规划实施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并结合实际督促相关实施主体做好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的项目资金衔接工作。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研究,开展搬迁对象宣传动员与审查确认、安置方式、安置区选址、安置用地落实、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实施,开展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土地和住房分配、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户籍转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行县级项目管理。项目主管单位为囊谦县人民政府。

囊谦县扶贫开发局为项目的法人单位,法人为扶贫局局长。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与当地乡(镇)政府一起落实迁出地及需迁出的群众,组织搬迁搞好易地安置工作;向州、县项目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总结;监督评审工程质量,内审资金使用情况等。

规划项目涉及各乡镇,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在县扶贫开发局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确定迁出地、安置地以及搬迁规模,组织好群众的搬迁和安置工作,制订年度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同时监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

相关金融机构研究制定支持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筹措方案,对相关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相关融资模式评估工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为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提供贴息贷款支持。相关金融机构负责编制本系统内融资方案,及时制定出台信贷资金管理具体办法,落实所需信贷资金。

规划期内,囊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规划涉及各乡(镇)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和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具体抓、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囊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建设和充实精干高效工作队伍,增强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完善规划实施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运作方式和监督机构,确保规划执行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考核验收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提高易地扶贫搬迁考核权重。县扶贫开发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自验,并整理好有关资料上报验收。

县政府统筹使用各类资金,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落实各项后续扶持措施。加强审计监督,建立扶贫资金年审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进展、资金使用、搬迁对象脱贫发展等情况开展独立评价。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项目的财务管理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实行跟踪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强化县级政府对易地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易地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构建扶贫资金综合监管格局。

四、健全安置区管理机制

贫困群众搬迁安置后,实行属地化管理,尽快建立健全扶贫搬迁安置区管理组织机构。抓好安置区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扶贫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积极探索适合扶贫搬迁群众特点的党建工作新路子。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制定村规民约,提高村民遵纪守法和自律意识,维护搬迁安置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搬迁新村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建设服务型的安置区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安置区物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

五、加强宣传,接受监督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和进村入户方式,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的各项支持政策,促进观念转变,提高社会各界对扶贫搬迁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畅通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的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监督检查。

六、民主管理,规范实施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一涉及面广、涵盖内容众多的社会系统工程,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中,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为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项目管理,严格遵照国家相关的工程建设管理要求与程序,以及《青海省扶贫开发项目审批权限下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海省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农牧民易地扶贫搬迁指导意见》等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公示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资金报账制和竣工验收制。项目后续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效益评估制等建立易地搬迁脱贫资金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冒领、截留、滞留项目资金。整合财政、监察、审计和扶贫等部门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经得起审计。

七、加大培训,提高素质

坚持以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农牧民劳动技能素质、扩大非农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为目标,进一步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把易地搬迁扶贫与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和劳动力转移就业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围绕后续产业发展,加强对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扶贫龙头企业和工业园区要优先安置易地搬迁户子女就业。通过采取定点培训、订单培训等方式,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