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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政办〔2017〕217号)关于印发囊谦县城总体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宣传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9-01 阅读次数:0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囊谦县城总体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囊谦县城总体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囊谦县城总体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宣传方案

 

为做好囊谦县城总体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宣传工作,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编制如下规划宣传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县城规划的宣传工作,县委、县政府组成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社区为成员的规划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负责规划宣传日常工作,规划宣传实行分片负责制。

二、规划宣传的依据及内容

(一)规划范围:北至香达动力渠以北的山脊线,南至砖瓦厂以南的山脊线,西至第二民族中学,东至扎曲河西岸,总用地604公顷。

(二)规划编制:《囊谦县城总体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月委托编制,5月份对规划初步方案进行了初审,9月底对初步成果进行审查,规划编制单位按审查会议的要求对规划内容进行了全面修改。2017年2月23日,在州住建局再一次组织召开了规划终审会议,县委、县政府及州住建局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规划内容基本得到确定。2017年3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西宁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会,省厅的两位副厅长,州政府副州长韩永胜,州级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省内外六名规划、市政、建筑等方面的专家进行了评审,各位领导和专家对规划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了最终修改。2017年8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囊谦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县政府向会议做了专题汇报,经会议表决正式审批通过了《囊谦县总体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囊谦县总体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做为我县的法定规划将全面付诸实施。

(三)规划宣传内容:

1.提高对规划宣传工作的认识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应从全局的高度认识规划的重要性、严肃性,规划的实施和宣传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在执行规划的过程当中要贯彻“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要求,未经相关程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规划内容。同时,为了彻底改变现有的乱建乱建、未批先建的现状,县委、县政府颁布了规划建设管理“五条禁令”,需要全社会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行动上给予全力支持。

2.明确规划总体结构及城镇定位,总体形象要把握好我县特色,同时加强对传统文化和建筑的保护,所有新建建筑物要把握好特色,通过每个建筑、每个片区的改造,由点到面改善县城的整体形象。

城市设计提出的囊谦县总体形象是“和谐藏教净土 多彩青海江南”

规划总体结构为:一核一带(城市综合服务核、扎曲河生态景观带),三轴多点G214公共服务轴、香达街商贸服务轴、香曲河特色功能轴、多个城市节点),绿廊贯穿(依托格囊沟等山沟,在周边山体与城市内部形成的多条绿色通廊)。

县城的城镇定位是:青藏川交界的商贸物流节点、玉树州重要旅游目的地、囊谦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中心和最主要的居住地、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休闲商业、商贸物流、养生度假、特色居住功能

3.在规划执行当中,必须落实好规划的强制性指标项目建设的容积率、用地性质、建设范围、建筑限高、绿地率、配套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停车位等),建筑退界等;同时也要按照规划要求对新建建筑的体量、体型、色彩、特色等指导性意见做好落实工作。在规划当中,用地布局、建筑限高,建筑后退线等所有强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均在规划中有相关规定。

4.规划宣传当中要进一步加强居住用地管理对统建区实行禁建制度,对自建区按规划内容以引导为主,通过配套设施的接入,鼓励居民自行改造现有住房,对规划中需要搬迁的住户通过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搬迁户的后顾之忧,先试点然后逐步推开。宣传当中同时也要将国家的有关宅基地政策做一些宣传。

对现状住宅进行详细调查,通过航拍等方式确定现有住房情况,并深入宣传国家有关宅基地政策规定。同时,对规划区通过分片负责的方式加强管理,先制止乱占乱建行为,然后分片通过一点一策的方式逐步推进。

5.道路路网体系和建筑退界的宣传控制性规划当中道路交通形成“十字、八纵、一环”的道路路网体系(十字:香达东街—西街、G214国道;八纵:格西荣路、移民路—荣卡西路、格囊西(东)路—斋茶卡路、香达南街、城东路、滨河西路、滨河东路、尕羊南路—尕羊北路;一环:环城北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以及扎曲河东岸道路等)。并结合规划形成步行、骑行路网系统。按照规划要求,新建建筑物实行退界,即在原有道路红线外按规划要求进行退后。沿城镇道路两侧新建、改建的无大量车流、人流集散的低层和多层建筑,其后退主干道、次干道、支路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分别不得小于 5 米、3 米、2 米;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低层和多层大型建筑,如影剧院、展览馆、大型商场、体育馆、游乐场等,其后退主干道、次干道、支路道路规划红线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8 米和 6 米。

6.市政设施规划城区内配套覆盖给水、排污、雨水、道路、人行道、绿化、亮化等市政设施,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所有县城居民都有义务保护好城镇的市政设施,打击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污水严禁直排或排入雨水管网等。规划涉及的范围极广,宣传中既要对重点内容做好宣传,揭开规划的神秘面纱;也要使群众认识到规划的实施不是一步到位,涉及的内容小到公厕、停车位、公交线路都有具体要求。每一个人都是规划宣传和实施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不是旁观者。

三、规划宣传的步骤

规划宣传分三个阶段实施(2017年8月15日—规划实施期):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15日至9月3日)。制作规划宣传材料、室外展板、对现状进行航拍、并对规划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做好规划宣传前期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组织召开规划宣传动员大会。

(二)广泛宣传阶段9月3日至9月30日)。在社区、乡镇培养规划管理人员,安排专人进行规划管理,并进行集中培训,发放规划宣传材料。在乡镇、社区等通过集中发放宣传材料,召开会议、各别谈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规划内容。同时,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规划相关内容,使规划内容得到广泛宣传,规划内的禁建规定做到人尽皆知、家喻户晓。

(三)强化管理阶段(整个规划实施期)。进一步加强对规划管理的投入力度,增加规划管理人员、埋设规划管理界桩,建立规划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及规划管理的国土、住建、城管、拆迁等部门实行责任包片制度,并与县委、县政府划定社区联点管理机制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相关内容和相关禁建规定。对规划管理不到位的启用问责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规划宣传工作,其实增强做好规划宣传、执行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统筹规划,精心部署,对照分解任务,尽快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查。县大督查办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照分解的任务开展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并就各地部门县城规划宣传及管理工作的进展、成效和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总结、提炼经验

(三)接受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受理,及时调查,限时处理,不得拖延。

附:《囊谦县城市规划管理五条禁令》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

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1日印发

共印45

 

 

 

囊谦县城市规划管理五条禁令

 

   为做好囊谦县城规划管理工作,自囊谦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之日(2017年8月11日)起,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执行以下五条禁令: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统规统建区划定为禁建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统规统建区内实施建设活动。禁令发布后建设的房屋、围墙等一切地面附着物均按违章建筑处理;

二、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区内从事任何建设活动,无规划部门审批的住房和建设行为一律按违章建筑处理;

三、禁止在县城内外通过挖山、填河等方式改造土地、破坏原始地貌;

四、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五、广大群众要全力支持规划建设工作,禁止干部职工及财政供养人员以任何形式阻挠规划执行,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