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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1-06 阅读次数:0

关于下达2018年度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教育局: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行字【2018】133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256.6万元。请增列收入分类科目:1100221,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实施15年年费教育的地区免除学前三年幼儿保教教育。按年生均1200元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对未纳入免费教育补助范围的地区,继续执行学前一年资助政策。补助标准为:城镇(城市及县城)幼儿园每生每年800元,农村牧区(含乡镇)幼儿园每生每年1200元。

(二)请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学生信息系统,做好在校学生和受资助学生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大学生籍管理和统计工作。

(三)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经费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8年度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