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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荣获“青海省食品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6-22 阅读次数:0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授予海东市平安区等8个市县“青海省食品安全市县”称号,授予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等10个县“青海省食品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政府食药安委严格按照创建程序和标准,对各创建地区开展否决项评估、实地评价验收、综合评议和社会公示等工作。经综合评定,18个创建地区达到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标准。


海东市平安区、德令哈市、格尔木市、海晏县、共和县、同仁市、玛沁县、玉树市8个市县荣获“青海省食品安全市县”称号。


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乌兰县、祁连县、门源回族自治县、贵德县、尖扎县、班玛县、囊谦县10个县荣获“青海省食品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省政府食安委要求,各创建地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日常监管、监督检查,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扩大创建成效,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省政府食药安委将对获得食品安全市县等称号的地区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对复核不达标,或发生重大、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弄虚作假、干扰考核结果的将撤销命名,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