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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乡村振兴帮扶车间(工坊)的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2-06 阅读次数:0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帮扶车间(工坊)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青乡振局〔2021〕59号)、玉树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认定乡村振兴帮扶车间(工坊)的批复》(玉乡振局〔2021〕58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乡镇政府初审,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三家单位共同审核申报,最后由州乡村振兴局审批认定,我县12家符合帮扶车间(工坊)认定标准,其中帮扶车间7家,帮扶工坊5家。

现将扶贫帮扶车间(工坊)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3日,共7天时间。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书面、电话或者亲自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

联系人:桑周    联系方式:15809766888               

附:1.玉树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认定乡村振兴帮扶车间(工坊)的批复》((玉乡振局〔2021〕58号)

2.囊谦县认定帮扶车间(工坊)基本情况表

附件.pdf


 

囊谦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