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效益,根据《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考核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27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来电来函反映。
联系电话:0976-887103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邮箱:nqxczxj@163.com
地址:囊谦县新城区
囊谦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