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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号)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4-26 阅读次数:0

近期,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我省西宁市相继出现阳性病例,加之“五一”小长假、开斋节和虫草采挖时节即将到来,省内外复工复产人员增多,我县疫情防控输入风险增大,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人物同防”策略,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我县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1.中高风险地区来囊返囊人员和有中高风险地区及病例发生地的来囊返囊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个人健康管理措施。

2.行程码带星号来(返)囊人员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或集中隔离观察3天和3天2次检核酸检测。

3.西宁市除城东区外的返囊人民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囊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进行3天居家隔离(3天2检)及7天自我健康检测,在第7天再做1次核酸检测;西宁城东地区人员暂缓返囊,确需返囊人员必须经单位或社区同意,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和个人健康管理措施。抵囊超过36小时仍未进行核酸检测者,信康码将赋予黄码,限制出行。

 4.坚持“非必要不出县”,严格限制县内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确需外出的经单位领导或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行外出报备制,严格做好自我防护,返囊后第一时间向疾控、所在村(社区)报备。

5.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属地责任,落实落细村(社区)管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履行行业监督责任,强化单位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确保防控措施落实落地,要分类严管各类来囊返囊人员。省外来囊返囊人员须在48小内开展一次“落地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到村(社区)报备,对违反防控有关要求、故意逃避防疫查验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广大群众要积极监督举报,守护我县防控大局。

6.广大群众要严格履行自我管理责任,坚持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守护者。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佩戴口罩。

7.持续推进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全县适龄且无接种禁忌人群应积极响应、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8.一站一场、交通隘口及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查行程码、扫场所码。双码出现异常,立即向所在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落实相应防疫措施。

9.请每个人做好日常个人防护。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2米线、用公筷、少聚集、多通风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

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编造涉疫虚假信息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囊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76-8871123

囊谦县县疾控中心:0976-8871012


囊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