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囊谦县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纪要(2022年第四次)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3-22 阅读次数:0

囊谦县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纪要

(2022年第四次)

 

3月2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西然江措主持召开囊谦县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关于全县违法占用林地问题调查取证及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整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会议指出,根据《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挂牌督办第一批违法使用林地项目的通知》(青林资〔2021〕608号)和《玉树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挂牌督办第一批违法使用林地项目的督办通知》(玉林字〔2021〕235号)精神,我县涉及违法使用林地图斑25个,是全州中最多的县。根据问题整改工作需要,县政府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充实工作力量,有效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经套核囊谦县二调数据库,并参考三调数据库后,25条线索中9个图斑涉及使用林地问题,16个图斑不涉及违法使用林地问题。根据省州有关要求,需及时立案查处,限期作出答复。

会议强调,限期完成违规占用林地问题整改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即刻行动,依法推进违规占用林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要加强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依法查处违规占用林地问题,规范建立工作档案,逐级报送整改销号资料,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会议要求,一是按照督办要求,凡是涉及违规占用林地的问题,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规范办案程序,保障办案质量。二是县自然资源局要跟踪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省州要求,及时上报整改情况,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对于无法鉴定的疑似违规占用林地问题,要及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侦测核实,据实提供合法依据,充实举证材料。

参会人员:

西然江措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王 生 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宁 海 斌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石      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      乐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乔 颜 培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金梅毛拉  县政府副县长

才仁松保  县政府副县长

措      吉  县政府副县长

才仁昂布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党  德 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蒋 树 威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扎西然杰  县公安局副政委

马 文 学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阿      丁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