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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全州百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审定会议纪要(2022年第10次)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3-22 阅读次数:0

 囊谦县全州百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审定会议纪要

 (2022年第10次)


2022年11月15日,受西然江措县长委托,县政府副县长措吉主持召开囊谦县全州百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审定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囊谦县全州百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筛选评定情况的汇报。县农科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分别提出了评审意见。

会议指出,评选推荐囊谦县全州百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是贯彻落实玉树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产业工程的通知》及《玉树州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上报百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通知》精神,促进我县生态畜牧业健康发展,助推绿色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的具体行动。囊谦县作为全州的农业大县、牧业大县,要充分把握政策机遇,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程序、按标准推选我县全州百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

会议决定批准县农科水利局和县乡村振兴局提出的囊谦县全州百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22家)推荐名单。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以县政府名义按程序向州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上报。

会议要求,一是完善项目方案。要按照“自下而上”的项目申报原则,紧盯各合作社的短板弱项和实际需求,统筹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切实提高项目的精准度,严禁重复投资、大水漫灌等问题的出现。县农科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和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带动当地生态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和县乡村振兴局、县农科水利局要按照玉树州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和会议安排,进一步完善各合作社的基础材料和评审资料,提高已评选合作社的经营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及时行文上报。县政府办公室要以县政府名义上报我县全州百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评审结果,整理完善乡镇推荐、部门出省、县级审定等申报材料和会议内容,规范合作社筛选评审和申报程序。

参会人员:

措       吉  县政府副县长

蒋  树 威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索  乾 赤  县农科水利局局长

土都成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拉      加  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更求才措  县农科水利局项目办主任

拉加东周  县乡村振兴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