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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致广大驾乘人员的一封信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6-08 阅读次数:0

广大驾乘、骑乘人员:

你们好!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其快捷轻便,已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因其安全技术标准低、稳定性能差,加之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淡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不良习惯屡见不鲜,进而导致摩托车、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易发、频发,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一次次血的教训不断警示和告诫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囊谦交警在此向广大驾乘人员发出倡议:

一、上牌照、持驾证
摩托车、电动车需依法注册登记上牌,严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道路行驶。

二、戴头盔、保安全
秤砣不大压千斤,安全帽小救人命!这句极其通俗的语句发人深省。当事故发生时,正确佩戴符合标准的骑行头盔可起到缓冲、减震作用,有效吸收撞击力、保护头部,大大降低驾乘人员受伤率、死亡率。因此,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请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三、靠右行、遵秩序
有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乱穿逆行、不酒后驾驶。

四、细观察、慢速行

穿行公路需提前观察路况,“一慢二看三通过”,杜绝随意穿行公路行为。确保安全车速,不超速行驶,杜绝飙车等危险驾车行为。

五、不超员、守规则
摩托车、电动车车体较小,稳定性相对较弱,超员容易导致车辆制动不良、车身失衡,遇紧急情况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请自觉遵守规定,骑行时不超员搭载,不乘坐超员车辆。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养成文明交通习惯,摒弃交通陋习,用实际行动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示范者和宣传者,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相信有您的支持和配合,囊谦的道路交通环境一定会更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平安出行、幸福一生!


囊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