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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乡村振兴帮扶车间(工坊)的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7-11 阅读次数:0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帮扶车间(工坊)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青乡振局〔202159)、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工坊)扩面提效的补充通知》(青乡振局〔202241)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乡镇政府初审,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共同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审批认定,我县14家符合帮扶车间(工坊)认定标准,其中帮扶车间14家,帮扶工坊0家。

现将扶贫帮扶车间(工坊)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8日,共7天时间。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书面、电话或者亲自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

联 系 人:普措格来

联系方式:13897166186

附件:2023年帮扶车间基本情况表(14家).xls


  

囊谦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