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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网信办 玉树州公安局关于治理网络直播、短视频乱象的通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9-11 阅读次数:0

为推动我州网络直播、短视频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家网信办、公安部2023年“净网”“清朗”等系列专项行动部署,结合玉树州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安排部署,中共玉树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玉树州公安局决定联合在全州开展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整治,现面向社会征集属地有关问题线索,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账号,查办曝光典型案例,共同维护良好网络传播秩序。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色、丑、怪、假、俗、赌、奢”等各类违法违规直播和短视频,聚焦属地账号低俗、庸俗、媚俗等突出问题。

(二)对热点事件、人物、话题进行“反蹭”,罔顾事实、不分轻重对热点事件、人物进行恶意调侃、抨击,无中生有、编造谣言等行为。关联重大政策及重要事件,以断章取义、片面解读、渲染炒作、混淆视听等形式,“蹭热点”借势营销行为。

(三)对拍摄的视频以掐头去尾、添加文字等方式故意歪曲事实真相,误导舆论走向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行为。

(四)偷拍跟拍、搭讪骚扰、虚构自杀等各类无底线蹭流量,进行违规变现行为。

(五)激情打赏、高额打赏、诱导打赏、未成年人打赏等行为。

(六)借未成年人牟利,通过直播、短视频打造“网红儿童”、传播校园欺凌暴力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现象。

(七)通过编造故事,炮制低俗情感剧情,营造“卖惨”人设,博取同情进行商品推广、炒作引流、营销诈骗等行为。

(八)炒作炫富享乐、负面热点、低俗“网红”、无底线审丑、“娘炮”等畸形审美行为。

(九)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虚假营销宣传吸引流量,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等行为。

(十)网红主播或账号运营者借助他人、MCN机构、第三方企业偷逃个人所得税等行为。

(十一)有关涉网络黄赌毒、拐卖人口、网络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违反《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等有害信息。

(十三)以舆论监督为幌子、通过有偿信息非法获取巨额利益等敲诈勒索、“黑公关”行为。

(十四)不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违规发布、转载新闻,进行所谓“采访报道”,或以“欢迎曝料、提供线索”等方式集纳信息行为。

(十五)为吸引“眼球”搞“标题党”,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制作耸人听闻、夸大其词或易引发恐慌、焦虑等文章标题进行“吸睛”引流行为。

(十六)其他网络黑灰产等违法违规线索。

有关以上整治内容的举报一经核实,玉树州网信办、玉树州公安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依法核查处置。 

二、举报范围

违法违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运营地属于我州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违法违规内容涉及地)属于我州的。

三、线索举报方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欢迎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相关有害信息,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举报电话:

玉树州网信办:

0976-8818752

玉树州公安局网安支队:            

0976-8819656

玉树州网信办   玉树州公安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