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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7-07 阅读次数:0

根据《中央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由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乡村振兴局、农牧局、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民宗局、水务局等涉农相关部门对财政涉农项目进行了筛选、统计,编制了《囊谦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同意印发了《囊谦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3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表.xls

附件2:囊谦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pdf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17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来电来函反映。

联系电话:0976-887103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邮箱:nqxczxj@163.com

 地址:囊谦县新城区乡村振兴局

  

囊谦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