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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读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0-27 阅读次数:0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决策部署;提出全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思路、方案、计划、建议;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工作机制;研究决定“双随机、一公开”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全县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分析、通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织形式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科水利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等部门(单位)组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联席会议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志担任。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调整,需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报备至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二)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三)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四)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

(五)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并抄报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我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