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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19条措施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3-07 阅读次数:0

提升监管服务质效、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推动医药企业做大做强、服务产业基地发展……3月5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出台《关于提升药品监管效能促进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19条措施,促进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研发、生产、流通各环节,突出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流程、强化服务理念,持续提高监管效能。

近年来,省药品监管局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中,将涉企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为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有序、安全、可预期的监管环境;印发《青海省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技术指南》,引导市场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我省首家具备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企业通过初步验收;通过提前介入、全程指导、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及注册许可程序,我省首个第Ⅲ类医疗器械获批落地、全国第一家高原医用膜制氧设备和重组胶原蛋白系列产品先后获批落地、省内企业申报国内独家仿制化学药品3类新药艾塞那肽原料药及2种规格注射剂产品获批,实现我省近十年新药获批的历史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