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玉树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囊谦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囊谦县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办群众信访举报“囊谦县香达镇至多昌村中间路段因不明单位在施工,山体被毁坏”问题。(部分属实)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7月3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囊谦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囊谦县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 0976-8872233
附件:1.销号表.pdf
囊谦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