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政办〔2024〕1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囊谦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
《囊谦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落实脱贫摘帽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保障,根据《中央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印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财农字〔2024〕2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统筹财政涉农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履行好中央、省、州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囊谦县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十四五”规划,通过涉农资金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新格局。重点围绕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转移就业等路径,以巩固脱贫成果为导向,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乡村振兴,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通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逐步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
三、计划整合情况
《关于印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财农字〔2024〕296号)要求的整合资金范围、资金的到位情况,2024年我县计划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22045万元,计划整合资金规模22045万元,实际整合资金规模11700.7597万元,资金构成为:
(一)中央财政资金15043万元,计划整合10643.1597万元。
(二)省级财政资金7002万元,计划整合1057.6万元。
四、整合资金安排项目情况
(一)产业发展类
1.农业产业
(1)囊谦县特色农业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
项目金额:本年度计划投资1455.12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新建建筑面积6.07万平方米,包括温室大棚5.77万平方米,冷连保鲜库331.43平方米、高原绿色蔬菜青稞研发中心1438.45平方米、交易棚153.12平方米,种子库424.37平方米、种子加工设备库630.05平方米、旱厕34.47平方米;改造建筑相应面积601.03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供电、到;道路地坪及的生产设备等。
受益情况:项目收益资金归囊谦县40个农业种植村村集体所有。经济收益主要用于囊谦县村集体经济、公益事业等有利于村庄发展的方面;提倡多劳多得,建立正向的激励机制和反向制约机制,采取以生产奖补、公益性岗位劳务补助等形式进行差异化奖补。依据《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22〕14号)和《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21〕821号)的文件精神,发挥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资产的积极作用,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要及时公开,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
绩效目标:①发展特色产业,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将发展囊谦县香达镇乡村振兴高原有机蔬菜种植,延伸蔬菜产业链,将“蔬菜种植+黑青稞良种繁育”有机结合,既发挥农业生产功能,又提高了种子质量,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②促进结构调整,提高地区蔬菜供应能力。建设蔬菜温室大棚进行特色蔬菜种植,可有效提高囊谦县地区蔬菜供应能力;进行黑青稞良种繁育,提升黑青稞种子质量,对稳定农业生产以及调整产业结构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③项目带动就业,助力牧民增收。项目在蔬菜种植、流通及黑青稞良种繁育等生产过程中,本项目每年各岗位定员为20—40人提供岗位,增加工资性收入,有效促进农牧民增收。同时,在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可定期安排种植技术人员为农牧民群众培训,传授种植技术及经验,带动囊谦县当地农牧民群众就业。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香达镇前多村
责任单位:囊谦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2)囊谦县新型农村集体农牧业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21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1.潘洪村和吉来村各70万,分别配购置704拖拉机机配套翻转犁1台套12万,圆盘耙1台1.1万,履带式收割机两台29.2万,1004拖拉机1台配捡拾机翻转犁一台套20万,504拖拉机配套翻转犁1台套。2.优达村配704拖拉机配套翻转犁,割草机,打捆机两套55.4万元,微耕机15套,背负式收割机30套。
受益情况:壮大新型农村集体主体经济,农牧业建设项目发展。以农促牧、以牧慧农、农牧结合发展,3个村受益,增加农牧民收入。
绩效目标:提升种养殖结构调整,改善农牧场经营管理,为种养殖创造良好环境,从而促使农牧业发展兴旺,形成农牧业产业带动乡村产业的发展。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白扎乡潘洪村、吉尼赛乡吉来村、东坝乡尤达村
责任单位:囊谦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2.畜牧产业
(1)囊谦县2024年赛吾村试点村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120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建设温室大棚2栋1440平方米,1号温室大棚的建筑面积分别为566平方米和874平方米。引进玉树牦牛良种牦牛种公牛63头,其中种公牛3头,生产母牛60头。
受益情况:①资产收益带动。该项目经批准设立后,其所有权归赛吾村所有,每年年底按6%的绩效目标给村集体缴纳收益资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按入股比列给股民分红。②就业带动:项目运营后,随着农牧业生产规模的扩大,推动当地产业发展,会兴起一批生产经营主体,这些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雇佣劳动力用于大棚种植或牦牛养殖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从而增加当地农牧收入。③良种良法带动:项目运营后,项目辐射农户良种化水平明显提高,提高农收业单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牧业收益。④技术培训带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辐射农户进行设施农业、音牧业良种化等方面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提升产业发展技术含量,进一步促进产业增产增效。
绩效目标:实现高效优质发展,带动更多群众就业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定运营、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带动农户发展生产的帮扶车间(工坊)给予资金补助。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毛庄乡赛吾村
责任单位:囊谦县毛庄乡人民政府
(2)囊谦县2024年麦迈村试点村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引进牦牛205头(48月龄公牛5头,48月龄母牛200头);建设300㎡的8座标准化畜棚。
受益情况:进一步发展畜牧业,带动当地农户增收。计划带动就业,优先安排本村脱贫户及监测户就业。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以提升项目村养殖业基础设施水平,扩达牦牛养殖规模,提高牦牛生产性能,提高牦牛良种覆盖率,加快畜种资源优势、环境优势向经济优势、产业优势的转化,达到牧业增效、牧民增收,并壮大村集体实力,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牦牛产业发展,实现通过畜棚建设、牦牛良种引进,促进牦牛产业发展,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尕羊乡麦迈村
责任单位:囊谦县尕羊乡人民政府
(3)囊谦县2024年巴尕村试点村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建设500㎡标准化畜棚1个,加强冬季抗灾保畜措施。购置安装生态环保可移动牛羊圈1座2000平方米,购置小型农业运输车1辆,引进牦牛305头(其中48月龄种公牛33头,48月龄母牛(带子畜)272头。
受益情况:进一步发展畜牧业,带动当地农户增收。计划带动就业,优先安排本村脱贫户及监测户就业
绩效目标:建设500㎡标准化畜棚1个,加强冬季抗灾保畜措施。购置安装生态环保可移动牛羊圈1座2000平方米,购置小型农业运输车1辆,引进牦牛305头(其中48月龄种公牛33头,48月龄母牛(带子畜)272头。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项目村养殖基地基础设施条件,项目村新增畜棚500平方米,降低了牲畜死亡率,提高了繁活率,减少了牲畜冬季掉膘,降低了养殖损失,按实际畜棚500平方米圈养125头牛,每头牛体重减少下降10公斤、屠宰率50%、每公斤肉市场价70元计算,畜棚每年可减少掉膘损失4.38万元,利于减轻牧民的经济损失。项目购置小型农业运输车将用于项目村草料、畜产品的运输,可加快项目村畜产品的流通与销售,促进村集体降本增效。项目建成后,村养殖基地新增能繁母牛272头,扩大了项目区良种覆盖度和个体生产性能。牦牛综合繁活率按50%计算,年产犊牛136头,每头犊牛按3800元/头,估算年实现销售收入51.68万元,除去人工费用、饲草料、畜疫防治等养殖成本费用约21.68万元,年可实现利润约30万元,项目经济效益显著,将有效提高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收益金的分配参照《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提升了村域养殖基地基础设施条件,扩大了项目区良种覆盖度和个体生产性能,加快项目村畜产品的流通与销售,促进了牦牛产业发展,增强了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着晓乡巴尕村
责任单位:囊谦县着晓乡人民政府
(4)囊谦县尕羊乡麦多村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70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引进48月龄公畜35头。
受益情况:进一步扩大牦牛养殖规模,提高麦多村良种覆盖度和个体生产性能,达到牧业增效、牧民增收,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绩效目标:通过“基地+牧户”的服务模式,与农牧户签订牦牛改良协议,保证牦牛的提纯复壮收购,并提供养殖技术、饲料、防疫的服务,将有效带动尕羊乡发展牦牛产业,并使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通过转变经营方式和增长方式,扩大牦牛繁育规模,推广优良品种,提高牦牛引进牦牛公畜,加快牦牛良种改良进度,扩大牦牛养殖规模,提高麦多村良种覆盖度和个体生产性能,达到牧业增效、牧民增收,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牦牛产业发展,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尕羊乡麦多村
责任单位:囊谦县尕羊乡人民政府
(5)可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288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根据玉树州高质量发展十四项行动方案内容要求,对我县村级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县域内运营规范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点、家庭农牧场和养畜大户,进行建设12处可装配式畜棚,每处500平方米。
受益情况: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及合作社发展。牧场畜棚与冬季牧场畜棚结合使用,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增加牦牛养殖牲畜量头,10乡12村受益,增加农牧民收入。
绩效目标:东坝乡尤达村1栋、着晓乡巴尕村2栋、香达镇前买村1栋、香达镇拉宗村2栋、觉拉香尕少村1栋、白扎乡生达村1栋、尕羊乡麦多村1栋、吉曲乡外户卡1栋、吉尼赛乡吉来村1栋和毛庄乡赛吾村1栋。项目完成后,10个乡10个村牦牛养殖规模达到22000头以上,繁殖母牛存栏达到10000头以上,年育肥出栏200头以上,实现利润40万元以上。同时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产业发展联农带农机制,畜牧业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治返贫发挥重要作用。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
责任单位:囊谦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6)囊谦县尕羊乡畜牧发展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360.7197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购置260平方米装配式畜棚4栋,面积1040平
方米,200平方米装配式畜棚2栋,面积400平方米。引进36月龄以上种公牛4头、36月龄以上公牛20头、36月龄以上母牦牛162头。
受益情况:经过良种引进推广,提高区域良种覆盖度,提升牦牛生产性能,使畜牧业结构调整和良种畜覆盖面得到进一步扩大,畜群结构进一步优化,适龄母畜比例进一步提高,牲畜出栏率、商品率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带动村内家庭牧场和畜牧业养殖合作社发展,可吸纳带动当地牧民就业4人以上,实现有就业需求牧民务工收入每年增加2万元以上,将更进一步稳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绩效目标:一是减少牲畜冬季掉膘,按牛棚面积1440㎡圈养288头牛计算,每只牛体重减少下降2.5kg、屠宰率45%、每kg牛肉市场价80.00元计算,共减少经济损失共2.30万元。二是降低牲畜死亡率,提高繁活率,每栋棚饲养的牲畜其死亡率下降0.25~1.8个百分点,出栏率提高2.5个百分点。项目建成后,新增能繁母牛162头,综合繁活率按50%计算,年产犊牛81头(公母比按1:1),每头犊牛按3800.00元/头,年实现销售收入30.78万元,除去人工费用、饲草料、畜疫防治等养殖成本费用约15.20万元,年可实现利润约15.58万元,项目经济效益显著,将有效提高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收益金的分配参照《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尕羊乡色青村
责任单位:囊谦县尕羊乡人民政府
(7)囊谦县东坝乡尕麦村畜牧业发展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建设内容:引进高原牦牛253头,其中48月龄种公牛23
头、48月龄母牦牛230头。
受益情况:村养殖基地新增能繁母牛230头,牦牛综合繁活率按50%计算,年产犊牛126,犊牛价格按3800元/头,估算年新增收入47.88万元,除去人工费用、饲草料、畜疫防治等养殖成本费用约28.88万元,年新增利润约19.00万元。同时,项目运营后可吸收牧民就业5人,带动全村农牧户223户1243人参与牦牛养殖产业。项目经济效益显著,将有效提高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村民收入。项目的实施,扩大了项目区良种覆盖度和个体生产性能,促进了牦牛产业发展,增强了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和延长现有产业链条,实现市场均衡供给销售,对拓宽销售渠道,推进畜产品优势资源的流通,促进产业发展,完善产业链条,实现牧业增效、牧民增收将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改善项目区畜牧业生产条件,提高畜牧业生产综合效益,主要畜产品产量将有较大幅度增加,提高社会供应量。这对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将起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将生态畜牧业设施、保护生态、发展高效畜牧业的新理念、新技术楔入项目实施区,将对落后的靠天养畜、逐水草而居、头数畜牧业生产方式将起巨大的冲击作用,对进一步促进牧民群众商品经济观念的形成、生产技能的提高起到重要作用。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东坝乡尕麦村
责任单位:囊谦县东坝乡人民政府
(8)2024年囊谦县畜棚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462万元(全部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建设内容:建设暖棚6座,每套包括装配式暖棚500㎡,运
动场围栏500㎡,装配式防滑饲喂通道93㎡和饲喂围栏长66m。共计装配式暖棚3000㎡,运动场围栏3000㎡,装配式防滑饲喂通道558㎡和饲喂围栏长396m。
受益情况:促进当地畜牧业发展,提高畜牧业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改善项目村基础设施条件,推动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在提高畜产品产量的同时 增加牧民收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当地畜牧业生产条件,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和畜产品质量,对囊谦县调整畜牧业结构,优化畜群,提高牲畜品质,加快畜牧业发展的脚步,推动产业化发展,将产生良好的示范性带动作用。
绩效目标:根据《关于印发《囊谦县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囊攻推领办字〔2019〕89 号)精神,项目资产经营所获得的收入和扣除各项费用后的净收入,用于村集体扩大再生产、公益事业、环境整治、技能培训等村级事业发展及对一般户和边缘户分红、临时特困求助等。项目经济收益分配使用前,优先从收益分配资金中提取 10%的风险准备金,弥补村集体经济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确保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项目收益实行差异化分配,主要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30%)、开展公益岗位扶贫(收益的 20%)、小型公益事业扶贫(收益的 20%)、奖励补助扶贫(收益的 30%)等。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交江尼村、那索尼村、肖尚村、上拉村
责任单位:囊谦县民宗局
3.乡村旅游产业
(1)囊谦县吉曲乡瓦卡村温泉旅游提升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投资134万元(全部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建设内容:改建堤防283m、木质桥一座,新建安全防护283m、潜坝3座。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优先安排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
项目实施,可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水平,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发展。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吉曲乡瓦卡村
责任单位:囊谦县民宗局
4.其他(特色)产业
(1)囊谦红盐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340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1、车间提升:对县扶贫产业园西侧现有库房进行部分提升改造,面积为653.98㎡,提升后功能间包括制作间、包装间、原料库、人流参观通道等,用于红盐泡脚包、热敷袋及盐舔砖等生产。2、设备购置:根据生产产品的计划,购置泡脚包、热敷带及盐砖等生产线3套。
受益情况:①资产收益带动。该项目经批准设立后,其所有权归茶哈村所有,由茶哈村根据实际情况,以集体组织或集体企业形式作为该项目主体。并同第三方经营主体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项目由运营后,预计给村内每年固定向村集体缴纳按项目收益金10万元,收益金的分配使用参照《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具体由茶哈村民大会商议决定。②务工就业带动。项目运营后,第三方经营主体带动茶哈村村民就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佣项目确权村村民,并配合着晓乡(镇)辖区范围内脱贫人员的扶持政策,藏红盐生产环节可带动(含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务工就业20人,人均工资2500元/月,可使务工人员人均增收3万元。③订单收购带动。项目运营后,囊谦县着晓乡茶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向茶哈村盐场以1600元/吨的价格收购红盐100t,可增加盐场务工人员10人,每年预计带动10人群众实现经济收入6万元。④技术培训带动。项目运营后,为提高藏红盐系列产品(热敷带、泡脚包、盐添砖)产量、质量,统一产业生产标准,由囊谦县着晓乡茶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培训,采取专家授课、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农户进行藏红盐生产、开采技术培训指导,通过技术培训带动,提升壮大藏红盐产业优势,带动农牧民增产、增效、增收。⑤服务延伸带动。项目建成运营后,囊谦县着晓乡茶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主体),可为有生产经营服务需求的其他乡镇,提供相关的藏红盐生产经验,从而扩大藏红盐产业在囊谦县的市场,进而向周边县区发展;同时藏红盐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及货物的流通,能够为囊谦县仓储物流服务提供市场,从而促进囊谦县仓储物流行业的发展。⑥其他带动效益。项目运营后,通过发展本地优势藏红盐产业项目,可加强囊谦县特色矿产资源品牌的开发,增加藏红盐系列产品附加值,可通过与周边区域差异化发展,加强藏红盐产品的流通销售体系建设,提升藏红盐产业抵抗风险能力,降低市场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强对经营主体和农户技术培训,提高经营水平和能力。
绩效目标:对县扶贫产业园西侧现有库房进行部分提升改造,面积为653.98平方米,提升后功能间包括制作红盐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间、包装间、原料库、疏散通道等;购置泡脚包、热敷带及盐舔砖等生产线共3套。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香达镇
责任单位:囊谦县乡村振兴局
(2)囊谦县帮扶车间(工坊)扶持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投资75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对全县认定的7家车间(工坊)进行扶持,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带动当地农牧民增收。
受益情况:本项目的建设,将壮大囊谦县帮扶车间(工坊)的生产规模,计划带动周边相关产业的发展,吸纳就业45人,其中脱贫人口和易致贫返人口就业25人,认定的帮扶车间(工坊)开展订单农业,与农牧民签订收购合同,不少于15万,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确保农牧民的工资收入稳定在1885元以上。各帮扶企业每家不少于2人,激发他们的就业积极性保障农牧民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稳定持续稳定提高农牧民收入,不断提升农牧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街接的基础上,通过开发加大特色产业,推进产业振兴,并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各村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建成“产业带动、生态宜居、生活幸福”的美丽囊谦奠定基础。
绩效目标:实现高效优质发展,带动更多群众就业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定运营、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带动农户发展生产提高收入带动经济发展。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香达镇
责任单位:囊谦县乡村振兴局
(3)囊谦县乡村工匠名师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投资15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对现有的乡村工匠名师培育壮大
受益情况:对现有的工匠名师进行培育,鼓励扩大生产经营,招收符合条件的农牧户进行技艺学习传授。
绩效目标:通过扶持现有的工匠名师,扩大生产经营,进一步增加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香达镇
责任单位:囊谦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4)囊谦县黑青稞啤酒厂配套仓储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360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改建囊谦县黑青稞啤酒厂仓储用房1797m2,及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包括室内地面、墙面、门窗工程、电气工程等。
受益情况:项目建成后,就业岗位优先考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对以劳务用工为主要方式带动群众增收的,聘用人员中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不少于30%,且薪资不得低于企业内同类岗位平均水平,并在实际用工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本项目建成后,将提供就业岗位30人。项目建成后,原材料将从本地收购,积极推进“企业+农户+市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形成黑青稞种植、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等为一体的产业链,引导囊谦县农民种植优良青稞农作物,形成农业效益增长、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绩效目标:建设囊谦县黑青稞啤酒厂仓储用房1797平方米,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包括室内地面、墙面、门窗工程、电气工程等。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香达镇
责任单位:囊谦县乡村振兴局
(5)囊谦县物流园区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12750万元,已完成投资9004.107万元,本年度计划投资3745.9203万元(中央衔接资金3292.92万,省级资金453万)。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2716.35㎡(约94.07亩),总建筑面积18047.58㎡,其中1#、2#仓库每栋建筑面积2344.4㎡,总建筑面积4688.8㎡;3#快递分拨中心建筑面积3235.98㎡;4#加工车间建筑面积2344.24㎡;5#仓储建筑面积2439.83㎡;6#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934.94㎡;7#交易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765.6㎡;8#展销交易中心建筑面积1568.28㎡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受益情况:①资产收益带动。该项目经批准设立后,其固定资产权属归囊谦县管委会,收益金归囊谦县69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管委会作为该项目主体,并同第三方经营主体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项目运营后,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向村集体发放收益金,村集体对收益金的分配合使用参照《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具体由囊谦县69个行政村及县级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分配实施细则。②务工就业带动。项目运营后,第三方经营主体带动囊谦县十乡镇村民就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佣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并配合全县范围内脱贫人员的扶持政策,预计在运营期的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运营阶段,按园区功能定位、用工种类分布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240人就业。③生产创业带动。项目依托多昌村交通优势资源禀赋发展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产业,利用将建成的囊谦县物流园区项目,在项目运营后,依托囊谦县“三黑一红”特色产品及囊谦县绿色有机发展方向,利用已有“玉树牦牛”、“玉树黑青稞”品牌效益,将特色产品送出去,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产业集聚效益,吸引创业人员进行特色产品生产加工、展品展销、直播带货等多种形式的发展,带动畜牧产业、牦牛制品、青稞产品、藏红盐等产业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可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和农户的发展。④订单收购。项目运营后,冷库、生产加工企业在囊谦县域内以符合当地实际的价格,优先收购牛羊肉、牦牛奶、黑青稞、藏红盐等特色农畜产品原辅材料,运输车辆将本地特色农畜产品送出去,同时将本地所需的物资带回来,不仅提高了物资的流通性,也使得司机的收入得到提高。⑤技术培训带动。项目运营后,为提高生产加工、销售、冷链产量、质量,统一产业生产标准,由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现场指导等形式,对本地招聘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通过技术培训,提升壮大仓储物流、冷链加工等方面的人员技术能力,带动农牧民增产、增效、增收。⑥服务延伸带动。项目建成运营后,经营主体可为有生产经营服务需求的农牧和(含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及个体户,提供发展平台、实用技术、农产品质量把关、提供供求信息促进产品销售及烘干加工、冷链和仓储物流等服务,通过减免服务费,帮助农牧户(含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降低发展产业成本。⑦其他带动效益。项目建成后能够协调囊谦县各乡镇的发展,加强仓储、运输、配送等各环节的联系,有效解决商贸流通业快速发展和物流基础设施匮乏之间的矛盾,为区域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提高囊谦县物流服务水平和效率,为囊谦县商贸流通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绩效目标: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4#加工车间,建筑面积2344.24m2;5#仓储,建筑面积2439.83m2;7#交易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765.6m2;8#展销交易中心,建筑面积1568.28m2;9#门卫室,建筑面积70.56m2附属设施及总图工程。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香达镇
责任单位:囊谦县乡村振兴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类
1.水利发展
(1)囊谦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人畜饮水工程
项目金额:计划投资694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重建10T饮水1座、15T饮水口1座;新建10T饮水口1座、15T饮水座;新建30T蓄水池2座、检查井6座、分水井2座、减压井2座、入户井86座;新建饮水主管3116米、供水主管727米、供水支管2208米、入户管3440米;新建机井116眼。
绩效目标:是有效解决囊谦县解决囊谦县香达镇、娘拉乡、吉曲乡、白扎乡、吉尼塞乡、东坝乡镇共 295 户 1652 人 8965 头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改善当地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牧区供水的安全水平,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供水安全保障。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香达镇、娘拉乡、吉曲乡、白扎乡、吉尼赛乡、东坝乡
责任单位:囊谦县水务局
(2)囊谦县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投资353万元(全部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建设内容:吉曲乡瓦江村修建管涵2座,治理吉曲左岸一级支沟。
绩效目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更好的为村名出行提供便利和安全,可以提高居民的出行条件,提升吉曲乡的环境,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繁荣当地经济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通过本次河道治理,对临水道路进行防护,使其满足防洪标准的要求,对道路的安全性有很大的提升,同时保障了道路连通的寺庙、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
建设期限:2024年10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吉曲乡瓦江村
责任单位:囊谦县民宗局
2.农村道路建设
(1)白扎巴麦岔口至尕尔寺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480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改建G214线岔口至白扎盐场(K0+000-K9+560段)路段,改建里程长9.56km,整治病害K20+667-K39+500段路段,整治里程18.833km。
绩效目标:路线全长39.5km。病害整治路段位于K9+560-K39+500段,整治全长29.94KM;对K0+000-K4+730段行车道由4.5m(单车道)拓宽为6.0m(双车道)对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后,整体加铺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K4+730-K9+560段行车道宽度维持4.5m(单车道),病害处治后整体加铺5cm沥青混凝土面层。K9+560-K39+560段仅进行病害处治工程。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白扎乡
责任单位:囊谦县交通局
(2)囊谦县着晓乡优永村至班多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789万元(全部为省级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新建水泥混泥土硬化道路12.534公里,并配套
建设其他附属实施等。
受益情况:进一步改善着晓乡优永村、茶哈村、班多村3
村村民出行条件,对以上3村发展畜牧业,带动当地农户增收提供便利条件。
绩效目标:新建水泥混泥土硬化道路12.534公里,并配套
建设其他附属实施,可提升囊谦县着晓乡优永村——班多村段公路技术状况水平,改善农牧民出行条件,健全农村客运和物流体系,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对于加快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进程,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牧民生活质量改善具有积极的意义。有利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提升道路质量,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项目建成后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建设期限:2025年9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囊谦县着晓乡优永村、茶哈村、班多村
责任单位:囊谦县乡村振兴局
3.农村环境整治
(1)2024年囊谦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改造尕麦村村内1条道路,道路总长2.63公里,并设置排水沟;江卡村道路整治1.8公里,并配套污水管道疏通等附属工程;东帕村内13条道路进行整治,道路总长约2.4KM,新建1座涵洞,并对部分道路设置排水边沟等;优永村提升改造道路1.57公里,并配套水、环卫等附属设施。
绩效目标:改善尕麦村、江卡村、东帕村的出行条件,完善项目区的基础设施,改善广大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村庄发展,有效改善村庄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民族团结。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东坝乡、香达镇、白扎乡、着晓乡
责任单位:囊谦县住建局
(三)其他类
(1)囊谦县58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投资58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73.4万,省级资金406.6万)。
建设内容:基于58个村庄资源本底、发展现状和发展战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开展村庄规划的编制。
受益情况:对村内资源提前做发展规划。
绩效目标:通过政策导读及现状分析,对村庄的现状进行剖析,发现村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对村庄发展的相关意见。建立健全乡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围绕总体目标和定位,进一步明确囊谦县涉及村庄规划的总体定位及发展目标,提出各功能区重点打造设置与发展引导。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统筹村庄建设区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10个乡镇
责任单位:囊谦县自然资源局
(2)2024年囊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外业调查与采样项目
项目金额:计划总投资198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建设内容:范围为囊谦县10乡镇,表层样点采样948个,其中耕地样点411个(水浇地和旱地)、园地0个、草地样点448个、林地样点89个。完成表层土壤混合样品采集、表层土壤容重样品的采集及测定、表层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采集等。
受益情况:进步了解土壤层次变化,更好利用土地。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实施土壤的“全面体检”,了解40年来土壤变化趋势,全面真实准确掌握我县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为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打好重要基础,为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重要数据支撑,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为合理利用土壤资源、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供决策服务,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以前完工。
建设地点:10个乡镇
责任单位:囊谦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县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部门职责分工,要加强统筹整合后的资金使用管理,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
(二)加强规划衔接。发改、乡村振兴部门要科学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乡村振兴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乡村振兴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不一致的,应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准。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乡村振兴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把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涉农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统筹整合和盘活存量情况、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以及不执行试点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四)加强绩效考评。县政府将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建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以资金规范使用为重点的绩效考评体系,科学设置考评指标,规范考评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强化成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在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将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县乡村振兴指挥部统一领导部署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建立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深度参与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整合工作落实到位。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积极为涉农资金整合创造条件,根据整合工作要求,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分工协作,加强项目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实行项目动态管理,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任务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根据整合工作要求,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财政部门要按照方案内容,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定期、不定期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好资金监管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结合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积极做好与相关行业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落实符合实际需求的具体帮扶项目。农牧、自然资源、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本部门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审计部门负责加强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对影响试点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制度缺陷、管理漏洞提出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的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做好资金支出,强化资金管理。各部门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工程竣工验收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列入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资金当年必须形成实际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方案实施项目,及时发现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内容,确保涉农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四)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探索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新模式,及时对整合工作进行总结,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整合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整合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对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项目,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告张贴以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项目区群众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