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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人民政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0-30 阅读次数:0

玉树州囊谦县人民政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一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仍有欠缺,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认识上还存在偏差

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使绿色发展成为全省共同的价值追求和青海发展的鲜明标识。

整改措施

1.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认识青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安排。

责任单位

囊谦县人民政府、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

欧格、索昂旺德

联系电话

09768871086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为指导,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分别在县委全委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进行了重点安排和部署,研究成立了囊谦县中央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中央环保督察成员分工等,对我县提出7项问题逐一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每一项问题的责任地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2.县政府党组结合“两学一做”“大学习、大调研、大提升”“三讲四做”活动,不断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省州相关文件、政策和领导讲话的学习、研究,提高生态保护思想意识,主动践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

3.落实管护资金4809万元,落实中央生态效益林管护面积306.29万亩,天然林管护面积37.59万亩,有效管护率达100%。累计安排湿地管护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人员、天保林管护员、公益林管护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公益岗位人员1619人,年均工资1915万元全县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达84.7%;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控(虫害)128万亩,黑土滩治理6万亩,草原禁牧休牧851万亩,有效恢复率达16.7%,恢复面积达142万亩,草原退化治理率达7.9%。投资近140万元完成了308省道沿线沙石料厂恢复治理项目。投资31万元完成了香达镇、尕羊乡、觉拉乡7处历史遗留料坑的推平恢复治理项目。县级财政投资192万元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安装项目,县城污水处理日均处理污水600吨;投资263万元实施了县城垃圾处理场标准化整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