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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政办〔2018〕7号)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外部信用评级和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3-14 阅读次数:0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外部信用评级和建立

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

 

县发改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农行囊谦县支行、农商银行囊谦县支行:

为全面推进囊谦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逐步探索和启动囊谦县中小企业通过将各类针对中小企业的贴息资金或产业扶持资金与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相挂钩,引导本地企业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借助外部信用评级结果防范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企业融资。并依托“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信用查询及评级结果纳入平台,探索并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从而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息共享机制。

一、引导企业参与外部信用评级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通过中小企业各类贴息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各类招投标准入条件中纳入企业外部信用评级结果和企业和法人信用报告查询结果,对评级和查询结果中存在失信行为、评级结果为B-以下的企业不予贴息或提供产业扶持、取消招投标资格,对信用报告中无失信行为、评级结果为B+及以上的企业给予提高授信额度、提供各类业务办理绿色通道。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共享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借助“信用中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企业信用信息与评级结果录入平台,搭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应用,逐步探索实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模式。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