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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8-20 阅读次数:0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逐步建立医防融合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有效防控和消除重大疾病,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十四五”期间总上升幅度达到3-5个百分点;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35种大病救治率达到100%,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四种重点慢病规范管理率到2025年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按照“分级分类、保质保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要求,持续加强大病专项救治。县级医院做为全县大病定点医院,将“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5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切实加强大病救治业务指导和急危重症大病的定点救治工作,不断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促使大部分大病患者在县域内实现“应治尽治”。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积极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和行为干预。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脱贫地区实际,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藏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切实做到应访尽访,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规范管理率到2025年达到90%以上。

(二)完善先住院后结算政策。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持续落实“先住院后结算”政策。依托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做到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实现“先住院后结算”。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持续完善服务方式,全面实现县域内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方便患者就医和费用结算。

(三)健全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加强基本医疗有保障监测,将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变化信息及时在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更新,按照《关于印发解决青海省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财务(2019)59号)中明确的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等十条指导工作标准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对综合评价达到预警值的及时督办、跟踪销号,实行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加强与民政、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依托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建立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机制,对医疗负担较重存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患者,由我县卫健局和乡村振兴部门核实核准后,在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和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标识,并及时跟进,加强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做好救治、家庭医生签约、康复等健康服务,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及时化解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

(四)着力提升农牧区低收入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水平。对农牧区低收入人口重点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健康帮扶措施。将优化生育政策与巩固脱贫成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加强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倡导,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医育结合、家庭参与”的原则,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依托妇幼保健机构专业优势,建设科学育儿指导基地,探索科学育儿指导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在人口较多的农牧区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性托育服务,逐年提高托育服务指导的家庭及地区覆盖面,为家庭解决后顾之忧,让婴幼儿健康成长。持续开展全县农牧区妇女常见病及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提高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实施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强化临床救治和专案管理,健全危急重症转诊网络,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有效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的管理,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开展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到2025年,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低到25-10万、6.5%o、8%。  切实做好老年健康工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维护老年人健康。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

(五)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推进措施。按照“县强、乡活、  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要求,支持脱贫地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共体实现“六统一管理”,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县乡一体管理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开放共用的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激发运行活力,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积极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支持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各乡镇和县乡两级医疗单位要充分认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将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落实县负总责、乡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整体工作统一部署推进,加强部门协作,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做好政策衔接、机制平稳转型、任务落实、考核督促等工作。全面推广“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支持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方式,确保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巡诊、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务人员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要求。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工作,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医疗机构拨付医保周转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按照《青海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分配政策,提升签约履约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模式,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

(六)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项目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水平。在乡村规划调整和移民搬迁时,根据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由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规划设置卫生院、卫生室,加强安置点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护,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厕所革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和群众不良卫生习惯,提高健康意识。提高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藏医馆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中藏医药人员和中藏医诊疗设备,结合区域医疗服务需要科学设置乡镇卫生院中藏医馆,提升乡村医生中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藏医药适宜技术。持续开展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我县薄弱专科建设,选择县域内临床需求大、外转率高的专科,作为我县综合医院的重点专科建设,推动医院提档升级,提高脱贫地区卫生资源配置水平。

(七)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能,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支持脱贫地区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专业防控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持续推进实验室设备配置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坚持平战结合,逐步完善我县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网络,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设置。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各县妇幼计生机构达标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拓展妇幼计生机构服务链,支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全县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师配备,持续实施儿童保健医师和新生儿科医师培训,提升各县医疗机构和保健机构儿科及儿童保健服务能力。逐步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推进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支持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执法装备配备,推进监督信息化工作。

(八)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绿色通道”,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机制,依托“昆仑英才.高原名医,青南支医”等人才项目平台,不断加强外省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本土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持续做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强农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的接转就业和履约管理,按照基层实际需求开展农牧区订单定向乡村医生免费培养工作。落实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政策,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医师资格证报考资格的医学类专业人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且具有医师资格证报考资格的医学类专业人员和全科医学、妇产科、儿保科、精神心理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常态化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政策,通过鼓励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等措施,稳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支持和引导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九)持续开展对口帮扶。统筹推动医疗人才“组团式”  援青、东西部协作、青南支医等各类优质医疗帮扶资源下沉,帮助脱贫地区提升公共医疗服务水平。各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受援医院与支援医院续签对口帮扶协议,继续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以驻点帮扶为主,远程帮扶为辅,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十)支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各级各类行政管理部门和支援医院要加大脱贫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向乡镇卫生院延伸,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向脱贫地区倾斜。县域医共体或医联体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联互通、业务高效协同,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按照一体化建设思路,通过云HIS等方式开展县、乡、村业务系统一体化部署,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农牧区卫生健康服务效率。

(十一)开展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行动。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指导脱贫地区加强传染病检测报告和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全面加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结核病全流程管理服务工作,注重艾滋病防控与社会治理双管并举,有效遏制疾病流行,到2025年,结核病报告发病率低于200-10万、成功治疗率达90%以上。持续改善地方病流行区生产生活环境,对高危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应急干预措施,对现症患者开展救治和定期随访工作。持续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落实“传染源控制、中间宿主防制、病人查治相结合”的防治策略,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继续落实手术补助政策,引导具备手术指征的患者及时接受规范手术治  疗,实现包虫病手术患者动态“清零”,到2025年,人群包虫病患病率在1%以下的县达到90%。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  等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强化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  碍等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深入实施尘肺病等职业病综合防控,推进尘肺病等职业病主动监测与筛查,加强尘肺病康复  站建设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治疗康复能力。

(十二)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在全县开展以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为抓手,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等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农村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开展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早期筛查,及时干预,提高治疗率。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机制。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针对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做好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以及包虫病为主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健康教育。深化青海省健康教育万里行活动品牌,以健康教育“六进”(进农牧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机关、进企业)为主要形式,切实提升我县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十三)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发挥县爱卫会办公室的协调作用,持续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以卫生城镇创建为载体,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加大农牧区垃圾、污水、厕所等公共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不断完善建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切实改善“脏、乱、差”的状况。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强化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爱国卫生工作水平。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工作,增强农村牧区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牧区群众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引导农牧区群众主动参与到改善生态环境中来,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