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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专项督查组到囊谦县督查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1-26 阅读次数:0

州级专项督查组到囊谦县督查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了解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在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格来江措的带领下,州级专项督查组于11月24-26日在我县开展了为期3天的督查工作。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我县2021年衔接资金支出管理、项目库建设、防止返贫监测、资产确权管理、国家后评估迎检准备工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2021年各类问题整改等七项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州级专项督查组到囊谦县督查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在全面了解掌握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做好下一步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真落实青海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海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准确掌握监测对象、监测范围、监测内容,监测方式、监测程序以及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后续管理等核心要义,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各项工作。二是所有录入项目库项目必须履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项目要体现项目扶持人数、项目绩效目标等要素,项目入库前聘请相关对口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要有审查论证意见书。三是把今年各类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最紧迫的任务来抓,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排查,以更高、更严、更优的标准,把问题找准、找深、找实,从严从细、速查速改,确保整改到位。四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扶贫资产确权工作的通知》等省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扶贫资产管理及扶贫资产确权移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