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囊谦县召开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县委副书记、县长西然江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更却代丁、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普巴才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晓荣、县政府副县长措吉、县政协副主席才杰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才仁松保主持。
会议听取了第三方关于囊谦县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情况的汇报,并就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基准地价作为政府法定公示地价,是城市地价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体现了政府对土地市场价格的引导,是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囊谦的撤县设市和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
会议强调:
一要遵循客观事实,依法依规更新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要严格遵循国家规程,经级别划定、样点采集、综合评估测算后形成,同时要遵循客观事实、尊重市场规律,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和客观现实,形成专业、准确、合理的定价依据和成果。
二要参照对比定价,有效衔接“三调”工作。实地调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比对上一轮基准地价成果,并参照省内其它人口、气候、环境、自然资源等各项因素相同地区的定价标准,合理确定我县的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要强化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从耕地保护、生态建设、集约用地等方面综合考量,设计、划定出合理合规的城镇土地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三要了解政策走向,积极对接省州基准地价政策。详细了解政策走向,解读政策内容,积极对接省、州自然资源部门,咨询基准地价定价标准与政策,严格依照政策规定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和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工作。要精确勘测、明确地级划分,源头预防在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和产权证书办理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科水利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以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