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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9-26 阅读次数:0

 为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香达镇市场监管所及食品药品科推荐申报,我局对申报的县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进行现场验收。经我局研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命名囊谦县禅乡大道餐饮服务一条街名单(1个):

德吉路东西餐饮安全一条街

二、拟命名囊谦县香达东街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单(1个):

香达东街食品安全一条街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0日

 

囊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