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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关于2021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4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0-11 阅读次数:0

根据《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整改销号工作规则》和《囊谦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囊谦县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对省级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共4项问题进行整改工作,现已完成整改。按照《青海省中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的通下简称《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要求,现将上述4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如下。

反馈问题一:囊谦县污水处理厂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提进行监测,进水浓度偏低,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建立自行监测方案,出水水质各项因于均按照要求自行监测,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自行监测协议,定期对污水厂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对故障率较高的设备进行更换;加强了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台帐;加强污水收集管网的排查,加强实施管网改造,2022年度新增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厂进水浓度已大幅度提升;向县政府申请更换在线监测设备,经政府常委会研究决定已采购在线监测设备,设备现已安装并投入使用。

整改成效:自2021年以来,县生态环境部门全面加强县级环境保护督查,针对整改的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提高了整改工作的质量。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二:白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建设垃圾填埋场本底井、地下水监测井;未开展自行监,测垃圾填埋场未落实分区、分单元、覆土、压实等填埋作业;未建立运行管理台账等问题。

整改措施:白扎乡生活垃圾场存在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了规范管理垃圾填埋场,现有的垃圾填埋场不满足使用规范要求,所以研究决定封场,原因是白扎乡垃圾填埋场离县城的第二个垃圾填埋场较近,因此处于停用,已经申报封场项目。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反馈问题三:香达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建设垃圾填埋场本底井、地下水监测井;未开展自行监,测垃圾填埋场未落实分区、分单元、覆土、压实等填埋作业;未建立运行管理台账等问题。

整改措施:目前垃圾填埋场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监测,废气监测由于囊谦县属偏远山区,因交通不便,监测频率只能每季度监测一次;地下水自行监测未采混合样问题已第三方监测公司签订检测合同,要求按排污许可证严格执行;自整改通知下发后,我局安排垃圾填埋场专人负责台账,规范操作,科学管理,完善污染物治理设施资料;提出整改意见后,我局第一时间对场区进行分区,并对覆土及压实操作人员进行整改,要求严格按覆土及压实规范操作,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反馈问题四:毛庄乡垃圾填埋场已满库容,但未开展封场作业。

整改措施:毛庄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了规范管理垃圾填埋场,现有的垃圾填埋场不满足使用规范要求,所以研究决定封场,原因是毛庄乡垃圾填埋场已满库容,目前处于停用,已经申报封场项目。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