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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矿产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县级初验的报告(囊政〔2023〕132号)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0-18 阅读次数:0

囊谦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2022年矿产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县级初验的报告

囊政〔2023〕132号)

 

州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我县2处囊谦县香达镇多昌村三队石料厂(越界开采)督察问题,为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销号任务,我县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整改工作,目前我县已完成拆除及恢复工作,现申请销号,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囊谦县香达镇多昌村三队石料厂越界开采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矿产资源督发现问题,图斑号:63272500041098686、63272511246916,实地为囊谦县多昌三队石料厂。2021年8月9日囊谦县应急管理局对该砂石厂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17条隐患,其中第六条为“矿区正北山体由碎石、泥土主要构成,质地松散,易引发塌方,山体滑坡开挖后未做保护措施”,应急管理局要求对隐患点进行治理,故该采石场对上述越界区域按囊谦县应急管理局要求进行了治理,另囊谦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于2023年6月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收缴罚款19800元。截止目前,越界开采点均已完成修复治理工作,已进行覆土种草,现申请销号。

二、整改成效

我县于2023年10月13号组织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囊谦县香达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县级初验工作,截止目前,2处囊谦县香达镇多昌村三队石料厂越界开采点均已完成修复治理工作,已进行恢复种草,同意通过县级初验,现申请玉树州人民政府开展州级终验工作。

附件:整改后影像

 

 

囊谦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