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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长、副县长分工的通知(囊政〔2023〕139号)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02 阅读次数:0

囊谦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长、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囊政〔2023〕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决定调整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分工,其调整后的分工如下:

县委副书记、县长:西然江措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曹阳

协助县长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常务副县长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联系协调北京市和北京市西城区对口支援工作。

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刘磊

协助县长分管统计、融媒体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统计局、县融媒体中心、网络公司。

负责联系协调国家广电总局对口支援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刚永武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直属机关事务管理、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发言)、应急管理(消防)、发改(工信商务、供销)、财政、城投公司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

负责联系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委编办、县税务局、金融工作、国网囊谦县供电公司、囊谦县供电公司。

副县长:金梅毛拉

协助县长分管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联系协调县邮政管理局、农行囊谦县支行、农商银行囊谦县支行、青海银行囊谦县分行、邮储银行囊谦支行工作。

副县长:刘海春

负责县公安局全盘工作。协助县长分管信访、司法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

负责联系协调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武警三大队工作。

副县长:才仁松保

协助县长分管教育、自然资源和林草、城乡住房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三江源生态保护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征地拆迁办公室。

负责联系协调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工青妇工作。

副县长:措吉

协助县长分管文体旅游广电局、民政、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文体旅游广电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负责联系协调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烟草专卖公司工作。

副县长:洛周求丁

协助县长分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联系协调县公路段、县路政执法大队工作。

副县长:马冠奎

协助县长分管科技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县科协。协助洛周求丁和才仁松保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全域无垃圾和禁塑减废工作。

副县长:赫发春

协助县长分管农科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县农牧科技和水利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

负责联系协调县气象局、人保财险公司工作。

由于县政府副县长措吉同志赴江苏省丰县挂职锻炼,为了统筹推进其分管部门工作,根据各副县长之间的分工互补关系:原措吉同志分管的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工作暂时由洛周求丁同志分管;原措吉同志分管负责联系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烟草专卖公司工作暂时由才仁松保同志分管;原措吉同志分管的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暂时由金梅毛拉同志分管;原措吉同志分管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暂时由刘海春同志分管。

以上分工调整属临时性调整,待措吉同志挂职结束后,再对相关分工进行及时调整。

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曹阳、刚永武、金梅毛拉、措吉四位同志互补;刘磊、赫发春、才仁松保三位同志互补;刚永武、刘海春、洛周求丁、马冠奎四位同志互补。

 

囊谦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