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21 阅读次数:0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持续加快全面依法治进程的关键之年。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和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州第十四次县第十六次党代会部署,明确新要求,聚焦新任务,全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健康现代幸福新囊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优质法治服务、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组织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县政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为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责任夯实。县政府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三是任务明确。制定印发了《囊谦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囊谦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实施方案》,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工作时限及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情况,我县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在重大决策中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等原则,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内部决策规划,未出现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被责任追究的情况。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出台了《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编制《囊谦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对须经合法性审查的事项,先通过书面审查、征求各方意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或论证,充分采纳法律顾问提供建设性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2023年,我县有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件5件。三是完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继续选聘1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程把关。针对我县缺乏专职律师,并从政法系统对全县九乡一镇、69个村基本配备了法律顾问。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通过开展执法责任制抽查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方式,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执法主体资格清单的通知》和持证换证等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采取自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市场监管局、水利局、卫健局、国土局、发改委等部门行政执法案卷、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2023年来,全县共查处和办理执法案件304起,无存在行政复议情况。三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领导小组,健全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对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决定、2023年,我县行政复议案件0件,接受相关法律咨询30件。全县各调解部门(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信访、劳动监察局)共调解400余件。四是建立与县法院的联席沟通机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加强与县法院定期沟通交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五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六是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按要求推进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组织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会,督促各部门整改落实。落实监管清单制度,目前我县基本完成监管目录事项清单,全县现行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22项。七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水利、交通、自然资源等领域综合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程序公开化。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年度内在权限范围内开展2次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八是稳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举措,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扩大涉及登记整合事项,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多证合一”,同事不断优化“一网通”办理程序,实施网上涉企办理等事项,依旧网上申请网上办结要求等相关工作。

四、持续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

一是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单位绩效考核、文明创建考核、综治考核、美丽乡村创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印发《报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二是扎实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全县各部门围绕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囊谦建设。2023年来,全县共开展各类宣传600多次活动。三是注重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开展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设法规知识考试等工作,在全县营造学法用法和宣传宪法法律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了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收到了以学促考、学用结合的良好效果。四是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县委县政府分别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党委(组)集中学法计划、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举办各类学习十九大和习近平讲话精神培训班,完成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全县中小学组织开展“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法治漫画征文活动,全县中小学邀请法治副校长不定期为中小学上好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校园欺凌等不同主题的法治课,全面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在开学季,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组织干警送法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40余次,法治授课30次,受教育青少年达到20000余人次。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乡镇利用各类培训完成村“两委”干部的宪法、土地流转、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囊谦将围绕省、州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升囊谦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强囊谦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是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二是完善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县直各部门法治人员配备,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体系,实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整合果体资源行政执法、城管行政执法、环境执法、劳动保障监察、水利执法、文化执法、规划执法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集中至囊谦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五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六是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对全县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考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