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意见建议

关于对州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讨论点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2-29 阅读次数:0

州政府督查室:

关于做好州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讨论点意见建议梳理情况的督办通知收悉,我县政府已对各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现就各项建议落实情况报送如下:

一、关于部分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社空壳化现象严重,“小而散”能力突出,没有形成大规模产业模式,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能力弱的意见建议。

(一)依法依规、分类整顿

在对合作社发展情况摸底排查基础上,抽查抽检中发现的无农牧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等异常情形,变相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和冒用银行名义运营等违法违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以及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其他问题的合作社,核查具体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清理整顿。

(二)全面排查、分类甄别

对我县所有合作社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精准甄别分类处置。市场监管部门将合作社登记基本情况,特别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抽检存在异常情形的合作社名单,共享给税务局、县农牧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和林草局等单位,各部门负责开展涉及本领域和本单位领办的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税务部门负责整理提供合作社税务登记情况。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合作社进行摸底核查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现场查看合作社经营场、生产基地、管理制度、财务会计账目等,结合实地问询合作社交易相对人成员,村两委等,对合作社经营状况作出准确判断。对摸底排查发现问题的合作社,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顿提供依据。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合作社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清理。对无农牧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合作社,采用简易方式办理注销,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指导其对照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社;对缺乏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特征,但符合家庭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其他市场主体设立条件的,引导其自愿设立、依法登记,并从政策咨询、经营方式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

(三)建档立卡、规范行为

在清理整顿工作过程中,发现涉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补助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的,移交财政部门依法查处或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查处。以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为所有合作社建档立卡,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合作社规范发展长效措施,综合运用监管、信息公示等手段,开展合作社运行情况动态监测。我们将依法依规对合作社进行分类整顿,全面摸排和分类甄别,对存在问题的合作社进行法律政策宣传和管理制度指导

二、关于基层医保支出率较低的意见建议。

我县多措并举,持续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重点、分层施策,针对性地提升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一是完善推进医改组织保障机制。印发了《囊谦县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囊谦县2022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囊谦县医改台账》并明确了工作职责,转发了《关于印发玉树州2023年综合医改和强基固本专项行动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二是专题研究部署重大改革事项。2023年7月14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综合医改工作会议1次。三是开展医改政策宣传解读及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作。2023年8月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平台填报培训会1次;参加了玉树州综合医改培训1次,上半年州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下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主要负责同志赴海东、黄南、海南、果洛等地考察学习综合医改工作。四是完善了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学术讲座、坐诊查房、对口帮扶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传、帮、带”,促进县城优质医疗服务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步形成以医共体为核心、两家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预防和康复在基层”的建设目标,为持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后半篇”文章打下坚实基础。五是改善服务,大力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持“树立病人至上,质量第一,费用合理”的原则,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的管理,全面提高病人就医满意度,实现技术质量与经济效益并重的长远目标。同时我们认识到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也将继续探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以增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吸引力。

三、关于通过短视频和主播形象代言人等方式带动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今年我县成功举办囊谦县首届“振兴乡村文化,让文化遗产·产业活起来”技能培训班,来自全县100多名文化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囊谦县政府将继续采取措施加强品牌宣传,培养网络红人和主播,开发特色旅游项目,优化旅游服务和基础设施。

四、关于部分村社牲畜保险存在保险赔付不到位、骗保等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意见建议。

囊谦县政府将加强保险公司监管,确保赔付程序的公正透明,简化赔付流程,提升农牧民保险意识。

五、关于加强乡村社会治理能力,乡村社三级治安队伍有待加强,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的法制宣传力度的意见建议。

我县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理念,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瞄准辖区警情、社情、民情,破难题、创举措。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一联双帮”等活动着力,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全警助企“心连心”专项行动,高位推动省委平安建设“十个一”的工作总要求,积极推广“村警兼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民警进入社区领导班子”的实战经验,加大织密基层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底”工程,整合拓宽“村警+N”平安建设新体系,让1068家商户成为“红袖标”联防队员,让“兰卓哇”38名外卖小哥成为流动式的“守护员”,真正实现了“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事在格中、人在格上”的目标,全年来共摸排搜集各类矛盾纠纷48起,化解47起,矛盾纠纷化解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的高位状态运行,按照“一把手”主动下访、主动接访、主动约访的制度要求,扎实推进信访化解工作,确保各类信访案件能够及时化解、有效化解、全面化解,创建完成了娘拉派出所被评为“全州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为扎实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工作要求,加大乡村普法力度,我县公安局结合八五普法、反恐宣传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法制大队、交警大队、刑警大队、国保大队、禁毒等多部门联合赴各乡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年初至今共普法宣传143次,发放宣传资料4700多张。通过引导村民养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提升了乡民的法治意识,增强辖区村民对各类违法犯罪的警惕性,为辖区治安稳定夯实了根基。

六、关于部分乡村缺少垃圾处理设施,对农牧民人居环境带来了极大影响,建议有关部门增加乡村一级垃圾处理设施的意见建议。

结合我县垃圾填埋场的实际情况,新建垃圾填埋场很难通过各项审批,后期管理运营的难度大,成本高。为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我县采取了各类措施,解决全县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的问题:一是对已经停止运行的垃圾处理场采取临时封场措施,并积极申报垃圾处理场封场项目,同时按照封场的有关技术要求,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管理,防止发生各类污染事件发生;二是持续深化全域无垃圾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社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乡村垃圾处理机制,建成了投资612万元的着晓乡、吉曲乡、白扎乡、吉尼赛乡四个乡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近期还将建设囊谦县县域垃圾中转分拣项目(十个乡镇共十个点),同时按照两到三个村建立一个垃圾分拣转运站的要求,积极申报全县35个分拣转运站项目,确保县域内垃圾中转和分拣工作取得显著提升;三是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好县城垃圾分拣转运站(投资1240.56万元)、再生资源处理中心(建筑垃圾处理站)的作用,乡镇的转运站同时作为分拣中心,对垃圾进行初级分类,提升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水平。加大政府对垃圾处理的投入力度,加上分拣中心的收益、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垃圾转运的各项费用得到保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共设施开放日活动,公共媒体宣传等多种宣传渠道,提升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倡导垃圾源头减量;五是积极申报垃圾焚烧站、餐厨垃圾处理站等项目,解决基础设施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持续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申报实施垃圾分拣转运等各类设施,确保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垃圾处理设施尽快投入运营。

囊谦县政府重视各位代表的意见,承诺将不断跟踪各项建议的落实情况,并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有效地解决提出的问题,为推动囊谦县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