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政办〔2024〕71号
白扎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囊谦县农村牧区问题厕所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囊谦县农村牧区问题厕所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囊谦县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牧区改厕质量和实效,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清洁行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乡建〔2024〕141号)和玉树州农牧和科技局《关于玉树州农村牧区2024年厕所革命的实施方案》、玉人居办〔202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以“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实施、建管并重”的原则,采取“先建样板-组织观摩-征求民意,有序推动”的方式,扎实开展农村牧区户厕改建、问题厕所整改提升改造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24年全县厕所革命工作建设任务。
二、目标任务
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工作,谋划了“十四五”期间我县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的重点任务,包括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科学编制改厕方案,选择适宜技术模式。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布局建设农村牧区户厕,稳步提升农村牧区卫生服务水平。完成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问题户厕整改提升改造479座,农村牧区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牧民群众普遍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技术模式。鼓励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整村推进改厕,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改厕技术模式。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双坑交替式等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新改建户厕应优先入室、确保进院,按照青海省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建立健全技术支撑服务体系。
三、补贴的范围与标准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由农牧户按建设标准要求改造户厕,建设完成并按程序验收合格后给予足额补助。2013年以来已经享受过财政支持改造的户厕不再享受补助(确需整改的问题厕所除外)。
(一)补助标准。依据工程造价,按建设成本的80%据实给予补助,且最高补助总额不超过4405元。瓷砖、地砖、照明等材料设备均不在补助范围内。
(二)问题厕所整改补助标准。问题厕所整改补助标准按实际整改建设成本据实给予补助,已失去整改价值,需重新改造提升的户厕按新建标准给予补助。
四、问题厕所整改改造建设要求 (一)问题厕所整改分类。一是对厕屋门窗、水管破损、闲置挪作他用等财政资金支持改造的厕所,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不等不靠、立行立改、拆除或改变老旧旱厕功能,动员群众使用新建卫生厕所。建立工作台账、数据审核上报、完善整改前后的印证资料完成率要达到100%。二是对厕屋破损较为严重、便器和冲水设备损坏、化粪池清掏困难、渗漏、溢出,或粪污直排到开放环境污染水体等问题厕所,以及地址损坏、半拉子工程等财政资金支持改造的厕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完成率要达到100%。三是技术模式选择不合理和设计不到位、环境条件不足造成不能使用、未修建化粪池、化粪池完全渗漏、失去厕所功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厕所,或三年内有规划、由其他原因失去整改意义,如整体搬迁等问题厕所,建立“十四五”时期提升改造台账,明确时间表和逐步完成整改工作。 (二)问题厕所共分五级。一级:户厕窗户(纱窗)、排气管及防雨帽、蹲坑盖板、粪池盖板或化粪池观察口封闭、门等部件缺失、损坏、农户使用不当或不好用、弃用等,但厕所可以使用的情况。要求:逐户开展门、窗、排气管等维修改造、配置安装、整改后达到卫生厕所标准。二级:户厕的储粪池晒板、蹲粪板、便器、冲水设备等部件的缺失、损坏或选型不适配的情况。要求:逐户更换、维修损坏便器、冲水设备等厕具部件。三级:户厕的储粪池或化粪池渗漏、变形、安装不当、管道冻堵,便器与化粪池距离过远造成厕屋异味,水侧过粪管倾斜角度过小,化粪池填埋不均匀、未硬化等影像厕所使用的情况。要求:储粪池化粪池做防渗防漏处理、加固地基、化粪池顶部硬化、厕屋维修、上下水管道维修、配件安装。四级:选址错误、厕屋存在质量隐患,储粪池与厕屋分离,粪污清掏困难、直排到开放环境或水体造成污染等影像厕所使用的情况。要求:提升改造更换水侧化粪池、配置抽污车辆,建立健全和完善后期管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建立运行维护体系,强化管护队伍,组织做好日常清掏。五级:失去厕所功能、存在安全隐患、使用模式选型错误等情况。
(三)验收。县农牧科技和水利局负责牵头组织,负责上下协同、指导落实。白扎乡政府为责任主体,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同时,乡镇一级负责具体实施、核查验收、支付资金。村级组织动员联系群众,做好宣传,推动厕所革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杜绝新建户厕出现闲置或挪作他用(附件3、4)。10月15日前完成验收工作,按照“村初验、乡镇验收、部门抽验”的方式进行率要达到100%,由村委会按照户厕改建施工标准组织现场初验,初验合格后报乡镇开展入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相关部门抽验后,确定改厕模式和建设内容,报村“两委”初审并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和县农牧部门审定。
(四)拨款。按照“先建后补”原则,验收合格后,农牧户补贴部分由县财政部门以“一卡通”方式全额拨付补助资金。新建户厕、问题厕所整改提升改造验收合格后应立即拆除旧厕,否则不予补贴。
(五)管护。坚持建管并重,乡镇、村社组织定期检查农牧户入厕情况,第一时间反映的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牧民主体作用,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强化信息公示和后续管护制度公示,让群众知晓改厕后续管护相关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宣传发动。要通过召开会议、建设样板户、微信推送、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加大改厕工作宣传力度,让农牧民充分了解改厕政策、改造要求等,增强参与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科学合理选择。立足本辖区实际,结合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积极引导农牧民合理选择改厕模式,重点推广砖混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双坑交替式)旱厕模式,改厕技术和产品要简单适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户厕选址要合理,既要方便使用,又要便于管护。
(三)强化问题整改。乡镇、村社要常态化开展已建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对标对本、查缺补漏、认真整改,要改的彻底、管的长久。高效推进2024年问题厕所整改提升改造卫生厕所工作,坚持举一反三,确保新建、整改厕所建一个成一个,成一个用一个,用一个群众满意一个。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乡建〔2024〕141号)、《玉树州农村牧区2024年厕所革命的实施方案》(玉人居办〔2024〕6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县农村牧区2024年厕所革命整改工作,成立由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厕所革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西然江措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赫 发 春 县政府副县长、香达镇党委书记
成 员:索 乾 赤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局长
索昂旺德 县发改局局长
蒋 树 威 县财政局局长
才丁多杰 县审计局局长
才旺却丁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才旺仁增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南加才丁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尼 亚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副局长
才仁丁增 白扎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尼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厕所革命工作日常事务处理,将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工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纳入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督导考核长效机制,抓好农村牧区新建户厕、问题厕所整改提升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农村牧区厕所建设、整改、使用权过程实行常态化监管,及时反馈,通报整改问题,确保问题查彻底、改到位。各相关部门要进行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新建户厕、问题厕所数量以及整改任务上签字,严格落实“谁负责谁签字”的工作要求,对新建、整改结果负责,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甚至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县政府将通报约谈。
(三)加强技术指导。要组建专业技术服务团体队,定期开展改则技术指导服务,确保乡镇、村两委(驻村干部)、施工人员掌握改厕技术标准、建设规范。要通过业务单位派驻、乡镇、村级聘请的多种方式,建立乡镇、村级改厕技术指导员队伍,在施工期间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同步考虑管理维护问题,通过多种渠道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巩固提升农村改厕成效,确保改厕质量过硬。
(四)加强督查考核。县农牧部门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将改厕工作纳入乡镇党政班子实绩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确保改厕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